【词语】八刑
【五笔】WTGA
【拼音】bā xíng
【解释】1.周代对八种犯罪行为所施加的刑罚。《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婣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后来总称刑政为八刑。
周 代对八种犯罪行为所施加的刑罚。
周代对八种犯罪行为所施加的刑罚。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婣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后来总称刑政为八刑。南朝齐王俭《褚渊碑文》:“执五礼以正民,简八刑而罕用。”唐杨炯《少室山少姨庙碑》:“纠万人者,施之以八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