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避煞”

【词语】避煞

【五笔】NKQV

【拼音】bì shā 

【解释】1.旧时迷信,谓人死之后若干日,魂随煞返归生时之宅,是日家人外出回避叫避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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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 bì shà ]

旧时迷信,谓人死之后若干日,魂随煞返归生时之宅,是日家人外出回避叫“避煞”。

详细释义

避煞[bìshà]

旧时迷信,谓人死之后若干日,魂随煞返归生时之宅,是日家人外出回避叫“避煞”。

宋俞文豹《吹剑四录》:“避煞之説,不知出於何时。按唐太常博士吕才《百忌歷》,载丧煞损害法:如巳日死者,雄煞;四十七日回煞;十三四岁女,雌煞。出南方第三家,煞白色。男子或姓郑、潘、孙、陈,至二十日及二十九日两次回丧家,故世俗相承,至期必避之。”明戴冠《濯缨亭笔记》:“今世阴阳家以某日人死,则於某日煞回……是日,丧家当出外避之,俗云避煞。”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刘盼遂注:“殃煞之事,载籍所不恒见,惟徐鉉《稽神録》云:‘彭虎子少壮有膂力,尝谓无鬼神。母死,俗巫戒之曰:“某日殃煞当还,重有所杀,宜出避之。”合家细弱,悉出逃匿,虎子独留不去。夜中有人推门入,虎子遑遽无计;先有瓮,便入其中,以板盖头,觉母在板上坐,有人问:“板下无人耶?”母曰:“无。”及去。’是避煞逃窜,至五代时犹然矣。”亦称“避放”。宋洪迈《夷坚乙志·韩氏放鬼》:“江浙之俗信巫鬼,相传人死则其魄復还,以其日测之,某日当至,则尽室出避于外,名为避放。”何卓点校:“﹝放﹞,陆本作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