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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代理合同

2011-08-06 10:45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问题一:与产品厂家签约合同时注明货款全额到账后3-5天发货,可厂家超过了这个时间算违约吗?我可以就此解除合同吗?

  回答【1】您好,是违约的。可以解除合同的

  回答【2】是违约行为,你可向厂方主张由于迟延交付货物给你造成的损失,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也可要求对方支付。但如果不构成根本违约,你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问题二:代理合同单方解除的条件和法律责任

  回答: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没有法定原因单方面解除代理合同,所造成的损害由原代理人承担。

  如果代理合同中有相关规定关于提前解除合同的,以代理合同为准。

  以下是法定代理解除的条件。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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