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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作考核奖惩办法(8)

2012-10-11 21:58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4、对通过信任投票的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投票;
  5、公布评分结果,向被考评管理人员反馈意见。
  第十七条
  信任投票分为信任票、不信任票和弃权票三种。信任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为评议合格;信任票数未能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者,为评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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