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自查报告(25)
4、如有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时间进出大门的,必须事先与门卫进行联系,由门卫全权酌情处理。
5、门卫室及铁门(包括办公楼铁门)的钥匙由门卫掌握,其余人员不得配用,如有第二人配有钥匙自行开启铁门(包括办公楼铁门),对门卫人员予以解聘,并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0元,对举报者给予100%奖励。
6、门卫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凡发现阻挠、漫骂、为难门卫履行职责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凡当事人对门卫履行职责进行殴打的,除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外,对当事人罚款500元。门卫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每次罚款20元。
7、上班时间禁止小商贩及各种推销人员在机关院内叫卖或收购废物。
8、外来人员进出,门卫必须过问,节假日、下班后外来人员进入机关院内实行登记制。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门必须有局机关干部或家属陪同送出,未陪同的不准携带出门。外来人员在院内留宿的,必须由户主到门卫室进行登记,否则,不准留宿。
9、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须安排好值班人员。及时准确发送当天报刊、信件。
10、门卫负责开、闭办公楼铁门,上班时门卫要及时打开铁门,下班及时落锁、锁门前到办公楼上巡视一次,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局机关工作人员需加班时,一律由门卫开启办公楼铁门,人员进楼后当即落锁,离开时电话通知门卫开、落锁,加班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晚上十一时三十分。
11、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追究门卫的责任。
二、卫生责任
负责打扫大门走道、机关院内前操坪、自行车棚、办公楼二楼天沟、院内垃圾屋周围的卫生。负责大门口人行街道上的保洁及监督行人与院内住户不准乱倒垃圾。
三、未尽事宜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中计算机包括各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第二条 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一、开机操作步骤:
1、检查系统的线路是否正常、安全。
2、打开电源开关。
3、开打印机、显示器。
4、开主机。
二、关机操作步骤:
1、检查驱动器中是否有软盘或光盘,如有请取出,关好驱动器。
2、使用鼠标、键盘或开关关闭主机电源。
3、关闭打印面、显示器。
4、关闭电源插座。
第三条 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 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在1分钟以上。严禁随意搬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严禁插、拔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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