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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制作合同书

2011-09-06 16:36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网站(软件)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由附件一载明。
第二条:网站(软件)建设全部项目工作内容由附件二载明。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 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版权及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签约后,甲方签订合同后,提供乙方制作网站(软件)需要的书面及电子资料。如图片,照片,文字介绍,彩页等各种必要的资料。
3. 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因乙方过错未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以合同额进行赔偿。
4. 在约定范围内,甲方有权在网站(软件)制作和验收期间提出修改意见。
5. 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涉及甲方形象的页面、图像享有排他使用权。
6.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 按附录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软件)的开发。另需要甲方确认的内容,乙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文档交付甲方签字,3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
3. 在附录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 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网站(软件)进行修改。
5. 开发中甲方提供的相关网站(软件)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使用完毕后,乙方需全部归还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6. 乙方在网页(软件)设计及内容制作完毕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确保完成内容交付甲方或通过互联网查看。
第五条:验收
1. 乙方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网站(软件)测试程序,或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网站内容。
2. 网站(软件)开发设计中相关页面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3. 网络(软件)程序开发并发布或用电子文档交付甲方后,验收期为5天时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无法向甲方提供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与乙方中止合同。
2.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以合同额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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