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评分细则
本次比赛采取加分制和减分制相结合的计分制度。加分制:由评委负责。评分项目包括演讲内容、演讲形式、现场氛围、综合印象四大部分,评委将根据这四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计算分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累加后求平均值即为选手最后得分。所取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减分制:由校青协工作人员负责。工作人员在加分制得出的分数基础之上根据选手及拉拉队的现场情况进行减分。
(一)加分制
1.演讲内容:40分。要素:结合选手自身的学习与领悟雷锋精神经历,选手对学雷锋经历以及雷锋精神有比较深刻或独特的理解、感悟,演讲内容生动(或感人),演讲整体结构清晰,内容精简等。本次比赛重视演讲内容,要求选手有实质性内容,忌大、空、泛。
2.演讲形式:30分。要素:支持选手脱稿演讲,口齿清晰,表达规范,讲究演讲技巧,选手与PPT配合默契等。特别要求选手区别于朗诵等形式。
3.综合印象:20分。要素:选手现场体现出的综合素质,包括衣着整洁、举止大方得体等。
4.现场氛围:10分。要素:拉拉队给力,口号整齐响亮等。
(二)减分制
1.演讲时间:超出规定时间15秒(包括15秒)以内,扣1分;超出规定时间30秒(包括30秒)以内,扣2分;超出规定时间1分钟(包括1分钟)以内,扣3分;超过规定时间1分钟以上,扣4分。此项由负责计分的工作人员掌控。
2.现场纪律:即选手所在学院拉拉队的纪律情况,要求拉拉队的同学们在1:45之前到达。希望观众保持会场安静,不要频繁、大量出入会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