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要求:名师培养对象要高质量完成自身教育教学任务,完成读书和进修等继续教育任务,原则上要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每学年至少写一篇高水平的论文,每学期执教一节公开课,设计一份精品教案,命一套规范试题。
个性化要求:依据培养对象具体情况而定。
学校每年对名师培养对象目标达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估。
(10)给名师培养对象配备导师。必要时,特级教师培养对象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导师可在校外名师中聘请。
(11)创造条件,让名师培养对象尽可能多的参加省和市级教科研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交流活动和开讲座,以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高知名度。
(12)经培养、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的名师培养对象,今后作为评聘、晋升教师职务和各类评优的优先条件。
(13)名师培养对象应从严要求自己,努力实现个人发展计划,完成培养目标规定的各项任务。学校将对名师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凡因自身主观努力不够以至连续两年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名师培养对象将取消其培养对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