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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执法监察详细总结(3)

2013-05-30 15:50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XX年7月3日,渭南市因水污染严重被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实行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项目之外所有建设项目的“流域限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召开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紧急会议,认真查找问题,提出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市监察局负责清理违反环保政策法规的“土政策”、行政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市监察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抽调人员,成立了效能建设督查组,对“流域限批”期间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实行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监管制、一票否决制、督查督办制、责任追究制、污染举报奖励制等六项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同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清理、纠正各类违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13个,保证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抓好退耕还林工程专项执法监察。我市把退耕还林工作列入县市区的执法监察目标之中,对此工作进行重点检查。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抓安排部署。XX年初召开了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工作联席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二抓培训教育。会同市林业局在全市举办了退耕还林政策法规培训班,就有关政策纪律规定、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资金管理进行了专题讲授,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全市县级林业、财政部门、重点保护区以及各县市区林业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近120人参加了培训。三抓监督检查。从XX年5月开始,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监察局会同市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县市区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四抓案件查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退耕还林政策案件2件,涉及违纪金额30余万元,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对XX年查处的富平县白庙乡乡长周林荣利用职务之便,指示林业员捏造姓名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冒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款25.15万元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周林荣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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