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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维稳工作责任状

2016-07-22 10:44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综治维稳工作责任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为切实维护我镇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我镇改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责任状。

一、综治工作

1、以“一中心五网络”为主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一中心五网络”建设按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信访治调、人口管理、治安联防、重口帮教、基层创安和“管防控打”一体化建设成效明显。

2、安全防范。盗窃、抢夺等可预防性案件、八类恶性案件、青少年犯罪和涉毒犯罪案件明显减少;单位无贪污、挪用、盗窃、诈骗、侵占财务案件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无特大交通、重大火灾、重大爆炸、重大生产安全等事故。

3、组织领导。认真实施综治工作“一把手”工程,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年度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综治一、二、三责任人职责明确,有联系点,并切实履行职责。

4、信息反馈。积极向镇综治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在本地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和存在的各类涉稳问题。

5、群众安全感。群众对本地社会治安的满意与基本满意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二、维稳工作

1、不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特护时期实现越级上访“零指标”管理。

2、不发生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单位、要害部门的群体性事件。

3、不发生聚众堵塞、破坏铁路、公路交通枢纽、交通干线、桥梁等严重事件。

4、不发生打、砸、抢、烧和大规模聚众械斗的群体性事件。

5、不发生哄抢国家资产、重点工程物质以及其他公私财产的案件。

三、反邪教工作

1、切实加强对“法轮功”、“门徒会”的顽固、痴迷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到发现一例转化一例。

2、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监控、封堵、拦截工作力度,严禁“法轮功”人员上省、进京滋事,严禁出现“法轮功”失控人员,实施“零指标”管理。

3、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反对邪教、崇尚科学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与邪教斗争的意识和免疫力。

4、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不出现“法轮功”、“门徒会”人员暗中串联和非法聚会练功的问题。

5、切实加强对处理邪教问题的组织领导,确保必须的工作经费。

全镇各单位负责人务必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确保上述责任目标顺利实现。

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XX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信访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XX平安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与各村(居)委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XX镇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区委各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注重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认真解决信访领域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注重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下更大决心解决信访积案;注重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责任

1、切实落实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责任制。村(居)委会党政主要领导是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负总责,把这一工作列入各党(总)支部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做到经济发展与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完善维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每月定期滚动排查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主要领导包案化解疑难信访问题。村(居)委会坚持“周三领导接待”制度,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发状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稳定工作预案,从源头上预防矛盾产生。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三无”(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亲投靠)人员的排摸,建立矫正安帮人员重点对象档案,成立帮教小组,对重点对象重点管控。加强对矫正安帮人员的帮困解难工作,严密杜绝恶性刑事案件发生,努力把矫正人员犯罪率控制在全区平均水平以下。

3、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充实维稳信访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专职治保、调解、信访干部,大力推进村(居)委会“综治工作室”与“司法信访接待站”建设,整合综治工作室、信访接待站等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三、工作目标

1、在北京、本市、本区和本镇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

2、有效控制越级上访,杜绝进京上访,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维稳工作。

3、初次信访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重要交办信访事项解决率达95%以上。

4、突发事件处置要做到及时、有效,确保一方平安,推进平安建设,实现“平安XX”续创。

四、考核奖惩

1、对在本区、本市和北京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和市监察委员会制订下发的《上海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2、对发生去北京集访(个访)、去市政府集访的,考核为不合格。 3、本《责任书》的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由镇综治委负责考核,考核数据以综治办、信访办统计核实为准,考核结果以镇综治委名义通报。

中共XX镇委员会 中共 村(居)党总支部(企事业)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XX镇人民政府 村(居)民委员会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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