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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涉农收费自查报告范文四篇

2017-02-21 15:12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第一篇:乡政府涉农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根据县政府《县涉农乱收费等农民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我乡全面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民建房收费基本规范。2014年以来,我乡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基本上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乡国土资源所于2014年取消了2元/㎡的权属调查核实测量绘图费。在办理建房手续时,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建房农民接受咨询、设计、评估、代办等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不存在变换形式、变换名目或以“税”等名义向建房农民收取费用的做法,也不存在其他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基本规范。我乡农村中小学校已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除空白作业本费外,已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保险、补课、校服、教辅资料等服务性收费在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全部由相应的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和收取费用,不存在强制学生购买保险、强制收取补课费、校服费以及强制订阅杂志、学习资料等行为。

3、对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收费基本规范。我乡有关部门在办理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等事项时,基本上没有收取费用,不存在违反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乱收税或搭车和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也不存在摊派报刊杂志等做法。

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执行基本规范。我乡一事一议操作程序规范,不存在超范围议事、超标准筹资和平调或挪用筹劳资金等现象。

5、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未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款。我乡在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时,一贯坚持村民自愿捐款的原则,不存在强制摊派农民出资出劳的行为,也不存在向村集体摊派或变相摊派集资款的做法。

6、2014年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基本到位。2014年,我乡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等涉及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目前,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正处在调查核实阶段。

7、未发现其他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我乡通过自查,未发现水保、水利、交通、计生、供电等部门存在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二、经验做法

1、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自查工作。我乡黄军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乡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2、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乡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陈航任组长,乡经管站站长樊小灵任副组长,成立“埠头乡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经管站,具体负责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总结和提高。

3、下发自查自纠工作指导文件。为指导各村涉农收费部门顺利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乡下发了《关于对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的通知》,有效地促进了各村涉农收费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

4、监督检查与暗访调查相结合。为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乡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业人员6人,组成明查组和暗访组,下到村里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抽查14个村委会,访问农户133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这次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开展来看,有的乡村涉农收费部门同志和工作人员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存在侥幸心理,抱着应付思想,甚至连自查报告都没有上报。

2、部分村向建房农户收取未批先建违约金等费用。经自查和抽查发现,我乡农民建房收费仍然存在少数不规范的地方,比如部分村委会向建房农户收取未批先建违约金1.6万元(县、乡纪检监察部门已作出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肃追究村、部门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经济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二篇:梁子镇中心学校涉农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相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中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中心学校认真学习了上级的通知精神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自查自纠工作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中心学校开展了以下工作:

1、成立了以干事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高润生(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杨忠军(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成员:各中小学校长

2、同各校长签订了责任承诺书。

3、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相关精神,布署了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校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

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中心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严格按照规定自愿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6、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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