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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我报告范文五篇

2016-06-22 16:24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第一篇: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

一、目前的土地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的影响

自2014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扩大我省小城镇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2014]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我们一定会做的更好)0]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主要体现在: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2014年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整理,大力开展旧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后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与新增耕地的动太平衡。金华镇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少占耕地,现已进行了前期旧城改造。金华镇的九坝造地列入了国土资源部的全国示范范围,经省厅验收新增耕地3360余亩。今年又配合县局进行陡磨子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10亩,工程将年底前完工。

(三)土地的有偿收益按政策返回试点城镇,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价显著上升。新增建设用地收益返回柳树镇120余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柳树镇中心街、花园大街等处土地价格由120元/平方米升值到700元/平方米左右。

二、前几年以地生财情况

各试点城镇以出让土地、划拨土地的方式以地生财,收取了土地出让金留镇70%,增强了财政实力,扩大了招商引资。如金华镇招商引进港发饼业租地100亩,投资1500多万元;华西硅业投资3000万元,产值将上亿元;金磅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产值达5000万元。同时引进抗州老板,改建了频临倒闭破产的华山丝厂。

三、如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

一是对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用全部现金支付到位,依法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补助收益。二是地理加大对失地农民的电工、缝纫、管道、餐饮等技能培训,改靠拼体力挣钱为凭技术挣钱,多输出技能工增加劳动附加值。三是动员、鼓励失地农民参加社区社保,对符合条件的全征社农民老小实行农转非后进行社区低保,使他们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四是在项目开发、街道开发中预留一定的商业门面给失地农民建设。通过自主经营或从事二、三产业或租赁门面获取生活来源。五是鼓励有技术、有实力的农民能人带头兴办实业,发展传统产业,优先吸收和带动失地农民就业。六是拆迁户基本全部做到了拆迁还房。例如柳树镇共拆迁470多户,货币安置110户,统拆统建安置323户,自拆自建安置37户。

四、新的土地政策出台后,城镇的发展和对策。

新的土地政策更加注重严格依法管理,保护耕地,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经济。各试点城镇大多集中在坝区,以于具有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缺乏,典型丘陵经济县情的[]来说我们的对策是;

(一)利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契机,将城镇加快发展今后需用的土地,尽快调出基本农田区域调入城镇发展的规划预留地,创造用地依法报批条件。

(二)加大试点镇经营土地力度,进一步做好经营性土地、改变用途土地招拍挂出让,增加土地收益。

(三)根据当前试点城镇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充分利用土地优惠政策分批次尚可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打好土地牌。

(四)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以地生财这篇文章,加培植经济生长点。

(五)深入进行试点城镇土地政策调研,千方百计争取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政策,尽最大能力解决具体土地问题。

第二篇: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

一、目前的土地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的影响

自2014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扩大我省小城镇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2014]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4]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主要体现在: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2014年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整理,大力开展旧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后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与新增耕地的动太平衡。金华镇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少占耕地,现已进行了前期旧城改造。金华镇的九坝造地列入了国土资源部的全国示范范围,经省厅验收新增耕地3360余亩。今年又配合县局进行陡磨子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10亩,工程将年底前完工。

(三)土地的有偿收益按政策返回试点城镇,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价显著上升。新增建设用地收益返回柳树镇120余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柳树镇中心街、花园大街等处土地价格由120元/平方米升值到700元/平方米左右。

第三篇: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

一、目前的土地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的影响

自2014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川委办发[2014]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4]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主要体现在: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2014年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整理,大力开展旧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后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与新增耕地的动太平衡。金华镇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少占耕地,现已进行了前期旧城改造。金华镇的九坝造地列入了国土资源部的全国示范范围,经省厅验收新增耕地3360余亩。今年又配合县局进行陡磨子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10亩,工程将年底前完工。

第四篇:关于安义县农村小城镇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安义县农村小城镇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近几年,安义县一直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新农村工作三大战略之一,与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二次创业扭在一起抓,使全县小城镇迅速崛起,一批各具特色的明星城镇已成为新的区域中心,全县城镇化水平极大提高。到2014年底,全县已有建制镇10个,比2014年的6个增加4个;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33%,比2014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小城镇已经成为全县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中心、产品加工和集散的中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支撑。为了解安义县农村小城镇的发展情况,我们于2014年7月—8月对全县的10个建制镇进行了调查。

二、调查方法

主要是访谈法和资料分析法

三、调查对象

安义县十个建制乡镇

四、调查结果分析

(一)小城镇发展的成因分析

安义县农村小城镇发展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促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因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生产关系的改革。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使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农村产业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农业户所占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产所占比重逐渐提高;从事第一产业的人数逐渐下降,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数逐渐增加。2014年乡村劳动力中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数仅占18.8%,到了2014年底,这一比重达30%以上,这还不包括兼业的农户。由于农村非农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小城镇集聚,客观上要求加快小城镇建设,进而促进了农村小城镇的发展。

2、乡镇企业的推动。乡镇企业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次革命。乡镇企业的发展打破了农村经济单一的格局,缩小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推进了农村工业化进程。2014年前后,县委、县政府着力于推动乡镇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乡镇企业得以迅猛发展,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迅速提高,并形成一定的集聚规模。近年来,乡镇企业正迅速突破“三就四为”、分数布局的模式,向农村小城镇、工业小区集中。一批经济发达的乡镇以企业为支撑,把发展工业小区与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了小城镇的发展。

3、特色产业、专业市场的拉动。随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城乡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日益活跃,富有经济发展特色的专业市场逐步繁荣起来,形成了“小商品、大市场”的发展格局。“十七”期间,许多地方把发挥地方优势、发展特色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特色产业正在形成,第三产业方兴未艾。这些市场不仅活跃了一方经济,同时也拉动了以市场为中心的商业城区和现代化集镇的相继形成。

(二)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对推进农村现代化水平方面的作用分析

1、新的农村人口聚居点。农业经济水平的提高不可避免地释放出长期关闭的传统农村的大量人口,如果没有缓冲和蓄积这股息流的中间体,势必引发显而易见的社会恶果,何况中国在几十年里也决不可能有足够的财力建成十多个人口在千万上下的现代化

大城市来容纳这股人口巨流,因此新型的小城镇正可以发挥拦阻和蓄积人口流量的有效作用。

2、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重大影响。在国民经济构成中,农村经济的比重大幅度上升,尤其是乡镇企业对农村、对工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但我们也深知,经过20余年的发展,乡镇企业虽然已经完成了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要特征的第一次创业时期;但分散、粗放经营的状况仍然十分突出,目前我县乡镇企业分散化、小型化在许多地方带来了环境污染、滥占耕地、信息不灵、交通不便。社会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限制了乡镇企业上水平、上规模,阻碍着乡镇企业转变增长方式,甚至危及着乡镇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乡镇企业迫切要求集中联片发展,从而客观上要求发展小城镇。乡镇企业连片发展和建设小城镇结合起来,不但可以更好地积累资金,而且可以成为乡镇企业摆脱分散化、粗放型生产困境的重要途径,对于乡镇企业整体素质和提高,以至整个国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3、对经济体制转变也有重要作用。小城镇是传统计划体制的末梢和薄弱环节,小城镇建设一开始就面向市场,既很少享受计划体制下的优惠,也较少旧体制的负担,因此,可从这个环节着手,用改革的办法加快小城镇建设,建立按新体制运行的小城镇。如果新型小城镇都能建成政府精干高效、政企职责分开、企业运行规范、市场竞争有序、社会保障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体制,这将对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4、小城镇可以促进城乡融合。小城镇处于城乡接合部和城乡融合的交汇点,是一种承上启下,兼有城乡特点的基层城镇。小城镇与农村相近,并有着密切的联系。它的建设费用低,恰好适合我县人口相对较多,建设资金相对紧张的实际情况。在乡村向城市过渡的进程中,必然要经历由小城市发展为中等城市再变为大城市的成长发育过程。因此,发展建设小城镇,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完成从农村向城市的过渡,是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的必然进程。

5、小城镇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小城镇的发展除了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外,还能产生广泛的社会效益,通过发展小城镇,可以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实现。乡镇企业一小城镇一农村人口城市化的过程,是一个众多农村人口由农民转变为工人的过程,是一个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个人口压力转变为发展工业的动力的过程。当小城镇中的乡镇企业和其它所有制经济将众多长期从事分散劳动的自给自足经济的农民逐步变为掌握一定工业生产技能和一定文化知识、自觉遵守纪律、有组织的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时,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将会实现新的跨跃,而实现这一跨跃的载体是小城镇及其企业。在农村人口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民的许多观念和习俗以及价值取向都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三)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义小城镇发展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引导等原因,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1、城镇规模偏小。目前,全县小城镇的平均规模,建制镇只有8599人,非农业人口4731人。大多数镇区人口不足1万人。由于规模小,小城镇整体素质比较低,大部分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集聚乡镇企业的能力较差。这种“微型”集镇在不少仍在重复,导致全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投资成本过高,不利于集中财力配套建设。

2、城镇布局过密、过散。由于安义县城镇体系结构不合理,建制镇数量过多,造成小城镇分布过密、过散。

3、城镇建设水平低,品位不高。主要表现在:(1)不少城镇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相

应的水、电、路和环卫等配套设施。不少小城镇的基础与公共设施建设滞后于当地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区混杂,道路狭窄,镇貌依旧。(2)缺少城镇建设详细规划,不重视特色设计。许多城镇的街景设计、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物的设计都十分单调,品位不高。

(3)开发建设方式落后。许多城镇仍以分散零星建设为主,综合开发率低,整体环境差。

4、城镇功能弱,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整合力不强。由于城镇规模小,金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水平低,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足,使小城镇在人才和资金的引进、产品技术的更新、产业升级等方面都受到很大的限制,影响了小城镇功能的提高。

四、加快农村小城镇发展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各级政府要从实现跨世纪战略目标和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小城镇对形成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农村现代化和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作用。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一发展战略,加强对农村城镇化问题的研究,把握小城镇发展规律,协调和处理好有关农村城镇化研究、规划、建设和政策等问题,改变目前多部门管理状况。同时,结合加快推进湖北城市化进程,把农村城镇化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

2、科学规划。做好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优先发展市县城首位镇,重点发展中心镇,加强对区域范围内城镇的宏观调控与协调。农村城镇化下一步发展的重点是在县镇域一盘棋的基础上,突破行政区划界限,统筹规划城镇的整体布局,对城镇密集的区域,可进行乡镇行政区划的合理调整,以经济区域代替行政区域,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使城镇在空间地域上形成有机整体。同时根据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城镇职能分工,明确城镇发展方向,优化资源配置。

3、体制改革。其一,改革城镇行政管理体制,适当扩大小城镇政府管理权限。按照政企分工、政事分开的原则和“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健全和完善与小城镇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机构。根据城镇发展的需要,赋予城镇尤其是县域中心镇在计划、规划、工商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按照分税制原则建立新型的财政分配关系,从财政体制上为小城镇发展建设提供更充足的资金。其二,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小城镇建设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在小城镇建设中,既要政府增加必要的投资,也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拓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优势,建立以集体和个人出资为主,国家、集体、个人和外商共同投资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其三,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引导乡镇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改造,促进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并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探索以社区股份合作制形式改造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组织,实现集体资产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工权分离大终改变外出人口对社区的人身依附关系。

4、制度创新。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其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建立起新的户籍登记办法,用身份证制度代替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打破长期限制劳动力流动、影响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根本约束。其二,就业制度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应积极培育和发展城乡一体、竞争公平、运行有序、调控有力、服务完善的现代劳动力市场,并且以此促进城镇各种就业机会的充分利用和劳动力生产率的提高,促进劳动者收入的增长,进而增强劳动者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素质的积极性。其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一方面要从保护耕地出发,制定农村非农用

地规划。小城镇发展要尽量少占耕地,对城镇发展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要从动态平衡出发,给予保证;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农民进入小城镇后原有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制度,明确立地流转的途径和管理办法。对已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农民应退出原有承包地和自留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排转包,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异地新建村民住宅或已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应退出原宅基地,由镇、村统一规划使用。其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社会保障机制,使进镇农民安居乐业。小城镇应进一步完善三大保障体系;一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起以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个人储蓄积累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二是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逐步形成以个人出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量投入的新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三是社会救济福利体系。逐步按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对民政救济对象实现基本生活保障。

5、标准合理。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合理调整和提高建制镇设置标准。目前由民政部制定的建制镇设置标准明显偏低,使建制镇数量增加过快,导致城镇化数量有余而质量不足。建议国家提高建制镇标准。

第五篇: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458号)要求,我们及时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及加强法律宣传等情况

2014年

出台了《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招商引资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意见》(罗委发[2014]33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机制体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罗委办[2014]114号)。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各镇有专门机构和专职岗位承担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工作,成立了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罗府办函[2014]41号文件)。先后印制《农村土地承包法》单行本1518本、《四川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315本,组织镇、村相关人员学习。

二、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职责的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全县共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64654份,签订书面合同耕地流转面积13312亩,发生纠纷16件,全县统一印制和使用了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出台了《xx县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办法》。

三、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情况

认真做好维护土地承包权益和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工作。近5年来共调处各类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30余起,建立了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镇及22个县级部门作为责任单位,对土地承包权益的维护落实了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

四、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

截止2014年6月底,全县土地流转25225亩,占农民承包耕地面积的11.06%;耕地流转规模10亩以上的共13635亩,农户经营耕地规模在10亩以上的851户。

五、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情况

县上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后,镇上已正在筹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正在作聘任和培训仲裁员等相关准备工作。

六、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的效果评价

土地流转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对于土地流转纠纷和矛盾,处理起来缺乏明确的依据,不便于土地流转的规范操作。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执行中效果比较明显,但也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对土地承包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相当费时也难解决,涉及很多相关情况,特别是遇到缠访户更是难处理;按以往习惯个别组每年要进行土地小调整,但又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个别村组人地矛盾相当突出,甚至20余岁了尚无承包土地可划等等,而现行土地承包政策又规定得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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