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书院”

【词语】书院

【五笔】NNBP

【拼音】shū yuàn 

【近义词】学堂 学塾 学宫 学校 私塾 黉舍 

【解释】古代教育机构。始于唐代。原为修书、校书、藏书之所,后才用于讲学。一般在蒙学之上,有的是本地、本省的最高学府。提倡自由讲学,采用个别钻研、相互问答、集众讲解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讲习内容以儒家经籍为主,也有专攻武学、医学者。清末废科举,书院改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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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 shū yuàn ]

中国古代的一种学术机构和学校。始于唐代,原为皇室所设,掌管校勘经籍、征集遗书、辨明典章、给皇帝讲解经典史籍等工作。五代各地始建书院。宋代大盛,官府和私人都能开设,均聘请名流,广招生徒,变成读书讲学的场所。明清以来又多成为准备科举考试的地方。清末废科举后,大都改为学堂。

详细释义

书院[shūyuàn]

唐代中书省修书或侍讲的机构。

玄宗开元六年,乾元院改号丽正修书院,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置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掌刊辑经籍、搜求遗书、辨明典章,以备顾问应对。参阅宋王溥《唐会要》卷六四,《新唐书·艺文志一》、《百官志二》、《张说传》。

宋至清私人或官府设立的供人读书、讲学的处所,有专人主持。

宋代书院以讲论经籍为主,其中最有名的有白鹿、石鼓(一说为嵩阳)、应天、岳麓四大书院;元代书院遍及各路、州、府;明清书院更多,但多为习举业而设。清光绪二十七年后,改全国省、县书院为学堂,书院之名遂废。参阅宋王应麟《玉海·宋朝四书院》、宋洪迈《容斋三笔·州郡书院》、《元史·选举志一》、《清史稿·选举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