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里排”

【词语】里排

【五笔】JFRD

【拼音】lǐ pái 

【解释】1.明代赋役法,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每年轮流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催征租税;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某一年轮值充当的里长,称里排。清初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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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 lǐ pái ]

明 代赋役法,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每年轮流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催征租税;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某一年轮值充当的里长,称“里排”。清 初仍之。明 沉榜《宛署杂记·马政》:“宛平 地亩与各衙门什伍犬牙。民贫,驾言餘地,售之贵介;里排不敢问,则为逃絶。而册载虚数,实犂然如旧。”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钱穀·催徵》:“催徵花户钱粮,惟凭里长;而里甲之总催,又有轮充排年。其里排,往往地方猾棍、熟惯衙门者钻充,或在城之豪蠹包揽。”参阅《明史·食货志一》、《清史稿·食货志二》。

详细释义

里排[lǐpái]

明代赋役法,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每年轮流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催征租税;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某一年轮值充当的里长,称“里排”。

清初仍之。明沉榜《宛署杂记·马政》:“宛平地亩与各衙门什伍犬牙。民贫,驾言餘地,售之贵介;里排不敢问,则为逃絶。而册载虚数,实犂然如旧。”清黄六鸿《福惠全书·钱穀·催徵》:“催徵花户钱粮,惟凭里长;而里甲之总催,又有轮充排年。其里排,往往地方猾棍、熟惯衙门者钻充,或在城之豪蠹包揽。”参阅《明史·食货志一》、《清史稿·食货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