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站 > 合同范文 > 代理合同 > 贵州省商品房委托销售合同(17)

贵州省商品房委托销售合同(17)

2011-09-24 17:10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9、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情况,以提升甲方整体管理水平。
10、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按甲方《营运手册》的相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店面的产品品质、维护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1、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是智力、技术的出让。
第六条:其它补充规定
1、乙方招商时可收取加盟店的加盟费,但不得以收取此费用为最终目的。
2、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执行“同城同价”的零售价格原则,同一城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专卖店零售价协商不一致时,先签约的专卖店享有价格确定优先权。
3、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到总部培训、学习、加盟店应使用总部提供统一的开业配送物,但甲方负责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4、总部为乙方提供的开业配送物品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告。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
5、乙方不得跨区域经营。
第七条:进货、退换货
1、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代理商首次铺货运费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现款进货起,运费由甲方承担,款到发货。(限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对货物的认可)。
2、到货即损的产品发回总部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3、代理商可要求总部直接代为将货物发往加盟店所在地,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由于自身产品质量而产生的货物实行退换,并承担运费。
5、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对乙方滞销、积压产品实行全程退、换制度,运费由乙方承担(特别注明的特价及促销、赠品除外,商品调换不超过三个月)。
第八条:代理商的利润及返利
1、在代理区域内,加盟店商品由乙方统一供货,甲方对乙方返利按所在
区域的进货总和进行返利。
2、从第二批进货起,乙方每进货壹拾万元,甲方返乙方代理费壹万元,(返完为止),代理费返完后,乙方每进壹万元商品,甲方返权益金壹仟元(返完为止),若乙方达不到进货量,则不享受该政策。
3、代理费返完后,凡年度累计进货  万元以上,奖励   %;万元以上,
奖励%;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乙方累计进货万元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装修费元;累计进货达万元以上,甲方给乙方返利   %。(上述返利以现金形式返还)。
第九条:付款方式(人民币)
合同签订双方盖章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代理费____元整,权益金       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生效,甲方免费铺货   ____元。
觉得本文对您有用,想收藏下来!方法很简单: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