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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管理制度(3)

2012-10-11 21:58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2)出车途中出现机械性故障,如果司机负有检查不当之责任,视具体情况处理。
(3)因出私车出事故者,一律由本人负责;重大责任事故,除负责全部经济损失外,5000元以下者,须在车队公开检讨,停车检查;损失额在5000—XX0元者,视其情况给予纪律处分;2万元以上者,限期调离。
(4)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或酒后开车出现事故,参照出私车条文严肃处理。
(5)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车辆发生碰撞、丢失等,后果自负。
6、两辆大轿车的管理使用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负责。为进一步加强xxx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议事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参加。由局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副科级干部也可参加,必要时中层干部列席。
2、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分管副局长和副科级干部抓好落实。
3、局长办公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相互交流、协调区直部门和局本身的工作情况;
3、通报和研究区委、区政府阶段性工作情况,协调和处理有关工作问题,研究抓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4、研究区委、区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并贯彻落实;
5、研究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
6、研究机关事务管理局重要的规章制度;
7、研究安排机关事务管理局阶段性工作,制定落实措施;
8、其他需要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解决的问题。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第一章目的与原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公务用车改革的精神,针对公务用车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新的情况,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破坏公务用车改革制度的现象,维护公务用车的秩序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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