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站 > 范文大全 > 文秘知识 > 规章制度 > 中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3)

中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3)

2012-10-11 22:01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1、自觉遵守公
  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六章管理人员的奖罚
  第二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公司除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作为奖金。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除给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奖励外,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按标准一的85%发放)。
  第二十八条被解聘的管理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待遇发放。
  第二十九条对犯有下列行为者,可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解聘:
  1、不执行公司决定的;
  2、不履行自己岗位职责、或不履行义务的;
  3、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以身作则的;
  4、工作中搞不好团结,经常制造矛盾,在职工中影象很坏,群众反映强烈的;
  5、不服从公司管理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觉得本文对您有用,想收藏下来!方法很简单: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