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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2)

2011-08-16 21:54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学校田径运动会获团体前三名奖励学校或班级:
第一名:50元第二名:40元第三名:30元
九、体育达标经验收达到学校提出指标,奖励有关班级和体育老师各50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奖10元。学校被评为区、市、省达标先进,分别奖给有关班主任和体育老师20元、30元、50元。(凡一所学校中某一班级不达到学校指标的不给奖)
十、学校文艺汇演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十一、参加街道办事处以上文艺汇演指导奖(包括班班有歌声、校园集体舞等属于团体比赛性质的比赛)单位:元
级别街道办事处文艺汇演区文艺汇演
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奖金300XX50700500400
十二、学生参加区体育比赛得一分奖给20元,奖给学生4元;地区及以上加倍,教办减半。(环城接力获区第一名至第六名分别奖300元、200元、180元、150元、100元、100元)
十三、鼓励教师参加高学历进修。本科、专科函授、自考按上级有关规定报销。
十四、顶班代一节课补贴3元。
十五、教师参加各种竞赛、书籍出版由主办单位发放奖品、奖金或出版费的,学校不再给予奖励;对于获奖而未发奖金或奖品的,能与本制度对号入座的按制度奖,不能对号入座的,学校根据竞赛的项目、性质、层次、奖级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十六、见习期教师参加有关内容的竞赛,其奖励办法为:街道办事处级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区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为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学生多元智能,扩大教学成果,特制订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一、学科教学质量及学科竞赛奖励。
1.乡质量抽测:按均分进行奖励。(40%+及格率40%+优秀率20%+学生人数权重<以50人为基数>=综合成绩,每超过一百个分点奖励10元,寄宿部超过6个百分点以上计算奖励,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师除外。)
2.学校质量抽测:(1)四、五、六年级语文,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2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2分范围内(含2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四、五、六年级数学,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4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4分范围内(含4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2)一、二、三年级衡量方法与四、五、六年级相同,奖次设:一、二年级奖前两名,三年级寄宿班、走读班各奖前一名。综合科、英语科等学科仿照语、数学科计算方法执行。专职教师所带班级要高出兼职老师所带班级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读班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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