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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2011-08-16 21:55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省、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九、恢复党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复党籍之前已调动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经基层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十、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调动工作或临时变动党小组,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必开具党员证明信。  十一、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5天。  十二、如果党员成批调往新单位,党支部可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另附名单,所附名单要加盖印章。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要分别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三、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系统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十四、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十六、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为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必须坚持。(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学生党支部必须对涉及党、团、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或工作决策等,坚持以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方式集体讨论决定。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集体领导的原则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学生困难补助、奖学金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团员、团干、学干以及三好学生评比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二)支部委员会的分工负责制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三、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学期召开二次。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一)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学生党支部要坚持每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支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二)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要在我院的党、团、学工作中,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用完成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学生党员的工作。(三)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做好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可以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总之,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四)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要建立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的责任制。以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学生的意见。(五)党员的汇报制度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六)党员的学习制度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七)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特殊的经常的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学生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二)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六、制定计划、定期总结制度每学期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每学年制定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年度末进行党支部工作总结。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植科院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工作中的耕耘者意识、学习上的佼佼者、实践中的开拓者,不断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考核制度如下:一 、管理办法在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安排,统一部署,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要求各学生党支部及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此项考核工作。二、考核内容和措施(一)、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2、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预备党员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①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②入党以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上出现明显的缺点。③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④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作用不明显。⑤只有考评分在6分以上的才能按期转正,考评分低于6分的预备党员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延长考察期处理。(二)、学生党员的学习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其考评分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被评为优秀的,加0.5分/次/人。2、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低年级的学生党员学期考试成绩在班级前15名以外的,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考试成绩在班级前5名的,加0.5分/名次/人;高年级党员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并且在课程实习、毕业设计等环节中处处起到党员的表率作用。3、学生党员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在南湖新闻网或校广播电台上发表一篇报道加0.5分/人,在校级刊物加1分/篇,在省、市级以上加2分/篇。(三)、党员的社会工作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2、党员同学应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有突出表现的酌情加0.5—1.0分/人/次;3、党员发展过程中整理材料不积极或态度不端正的扣0.5分/人/次。(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2、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院违纪通报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0分/人/次,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3.0分/人/次。3、在正式场合自觉佩戴党徽,包括党支部举行的各种活动以及党员值班期间,对于不自觉者扣考评分0.2分/人/次。4、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如开会旷到等,党支部予以通报并扣考评分1分/次,迟到或早退的扣0.5分/人/次。三次事假均记一次旷到。5、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合格者,扣0.5分/次,党员自身卫生合格而其所在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该寝室党员0.3分/人/次。6、党员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一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义务劳动(预备党员预备期必须参加5次以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扣1分/人/次。(五)、工作完成情况1、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派的任务。2、认真如实地记载党员工作手册,定期上交,检查优秀者加1分/人,不合格者扣1分/人。 附:1、考评基准分为十分,考核监督部原则上每月对全体学生党员,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每学年在支部大会上公布考评结果,根据考评成绩评选优秀。2、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植物科技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希望全院学生对我院学生党员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四月二日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发展是高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中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与管理、培养与考核,逐步将此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的轨道,从而积极慎重地做好大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的组织与方法 1.考核工作由院学生党建办公室统一部署,全面负责,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具体由学生党支部、党小组负责实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予以配合。2.考核采取评分制,实行量化考核。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2、 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秩序,敢于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3、 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4、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地履行思想汇报制度。(二)  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一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在全班(标准班)的前10名以内,学习名次低于前10名者,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二、三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在全班(标准班)的前15名以内,学习名次低于前15名者,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考试成绩在班级前5名的,加0.5分/名次/人。3、入党积极分子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在南湖新闻网或校广播电台上发表一篇报道加0.5分/人,在校级刊物加1分/篇,省、市以上加2分/篇。(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社会工作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在学校或院里担任部长级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3分,其中主席团常委加4分;担任副部长级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2分;担任干事且表现良好者加1分/人;担任委员且表现良好者加0.5分/人。2、积极参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课外活动,且表现良好。获院级奖励者加1分/人/次,获校级奖励者加2分/人/次,获省、市级奖励者加3—5分/人/次。(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行为规范1、 遵守校纪校规,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违纪现象予以严肃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院违纪通报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0分/人/次,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3.0分/人/次。2、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注重自身影响,行为要文明。要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合格者,扣0.5分/次。3、入党积极分子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一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义务劳动(预备党员预备期必须参加5次以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扣1分/人/次。  附:1、考评基准分为十五分,原则上每月对全体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定期公布考评结果,考评成绩将作为把握入党条件的重要依据。2、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植物科技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希望全院学生对我院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关于学生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  根据党章规定,为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使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一、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每个学生党员每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二小时,其中集体学习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二小时。二、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的主要内容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重要的理论研究文章、国际国内时事政策报道;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其它指定的学习材料。三、政治理论的学习形式就坚持学习形式的多样化,采取个人自学、宣讲文件、集体讨论、重点发言、党课教育和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四、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生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和学院党总支的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期初向全体学生党员布置,学期末进行检查和总结。五、政治理论学习的基本要求1、学习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党支部的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普通学生党员,要着重结合本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进行学习;主要学生干部,要结合分管的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高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组织领导对学习要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完善计划,严格要求。3、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待批准后才能缺席,但此后必须安排等量时间补课,必要时缺席者应向党支部提交书面发言提纲;凡无正当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者,除事后进行补课外,由党支部提出批评,个人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二OO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l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l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l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l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为保证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在我局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1、局党组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对本机关的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1)领导和组织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签定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具体实施。(3)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年底向上级组织写出专题报告。(4)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5)针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抓好督促落实。(6)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履行监督职责,深入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对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7)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班子研究决定)和“三项制度”(申报个人收入、礼品登记、向职工报告招待费使用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8)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指干部廉洁自律、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2、局党组书记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书记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1)每半年召开一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重要事项要及时组织进行研究。(2)组织对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各种工作事项。(4)切实搞好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搞好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质量;及时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5)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3、主管局长廉政建设责任主管局长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1)协助局长和书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分工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强化公仆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按县委统一部属,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3)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规范管理。准确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动态,抓苗头,抓隐患。(4)及时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科室存在的不正之风,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并及时向局长报告。(5)积极参加主管科室工作会议,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6)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4、科室领导廉政建设责任根据分工对分管的廉政建设工作及本科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协助主管局长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制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并指导部属认真学习廉政法规,增强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保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真正得到落实。(3)及时解决本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纠正“吃、卡、拿、要”现象,坚决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带头遵守廉政规定。(4)每月召开一次科(室)务会,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使高素质、有能力的干部走上重要工作岗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任用股级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任用股级职务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群众观,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二、竞争上岗的范围此次竞争上岗仅限于提拔副股级职务或由副股级职务升任正股级职务的人员。原已任命的副股级干部不报名参与竞争或参与竞争而未成功的,保持原职务不变。三、竞争方式及数量此次竞争上岗采取职务资格竞争的方式,设5个正股级职务、4个副股级职务。参与竞争的人员通过面试、民主测评、考察等环节竞争取得股长或副股长的任职资格,由局党组研究确定上岗人员的具体职位。若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竞争职务数,则不实行竞争上岗,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民主测评环节,最后由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四、竞争人员资格条件(一)具有履行职务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四)参加工作满两年;(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六)机关人员参加公务员培训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七)报名竞争正股级职务的必须是现任副股级职务人员。五、方法步骤1、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陈树华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明确填写拟竞争职务资格以及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等,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公布准予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务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时限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张榜公布。4、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主要是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务资格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测评会,对竞争者进行测评。民主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共五项,细分为18个要素,每个要素划分为“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个档次并确定不同的分值,各档次折算分数分别是:“胜任”为占该要素分值的100%、“基本胜任”为占该要素分值的50%、“不胜任”为0分。民主测评主体分为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其他人员两类,测评票分别统计,各占分数的50%。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票,然后由工作人员汇总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分。民主测评结果张榜公布。5、组织考察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面试、民主测评两个环节的竞争,按照面试占40%、民主测评占60%的比例计算出分数,加上考察得分,计算出总分,由局党组根据总分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及最低入闱分数。考察分数的确定主要考虑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和表彰情况两个方面。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次加2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的,不加分。表彰情况包括综合评比表彰和业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单项奖励。受局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一次加1分,受县委(含县直机关党工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一次,加3分,受省级以上表彰一次,加4分。总分相同人员以学历、资历作为参考条件。对民主测评分数低于70分,经考察确属不胜任的,不作为任职人选。考察对象确定后,局党组组织人员成立考察组,采取填写征求意见表及召开个别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考察完毕,考察组写出署名的考察材料,向局党组汇报。6、任职局党组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确定后,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核。经县人事局审核后确定的任免人员,属人事部门任免的,由人事部门行文公布;属本单位任免的,由本单位行文公布,并将公布文一周内送人事部门备案。事业单位新提拔的股级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两年。六、纪律要求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面试试题、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打人情分;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行为。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 进一步加强审计宣传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扩大审计的社会影响,让社会全面了解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行政执法权威、树立审计队伍良好形象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审计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审计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审计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审计宣传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是优化审计监督环境、推进依法审计的重要手段之一,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是全社会理解审计、支持审计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同时也是审计部门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审计部门不断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扩大审计社会影响的重要标志,是对审计管理工作的有力促进。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审计监督将越来越重要,为此,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通过有力的审计宣传工作为领导的决策落实、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二、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审计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突出重点,坚持扩大审计影响、树立审计权威的方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促进各项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推动审计事业的发展。审计宣传的总体要求是:在内容上,一是要大力宣传审计部门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二是要大力宣传审计战线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的事迹;三是要大力宣传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四是要按照组织原则和管理程序,适度披露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的问题;五是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告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等,提高审计宣传的震慑力。在原则上,坚持实事求事,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严格审批的原则。力求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努力为审计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在对象上,要在继续抓好对全社会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宣传,扩大审计宣传的影响力。  在形式上,增强精品意识,提高宣传工作质量。要动大脑筋、有大思路、搞大策划,对有份量、有意义、有开拓性的工作及时报道,争取登大报、上头条,多出一些有深度、有见解的精品材料,提升宣传工作品位。在手段上,要在抓好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重点加强电视、重要报刊等主要媒体的宣传,加强网络媒体的宣传,提高审计宣传的直观性和覆盖面。从今年起,市县区审计局有关审计宣传方面的文件、信息等直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与市局进行传递,提高审计信息的及时性和效率性。三、审计宣传的任务与考核1、市局各科室全年报送信息达到12篇以上,各业务科室每个审计项目完成都必须写出审计建议或信息,全年必须撰写两篇以上调研报告或论文,各县市区审计局全年报送审计信息必须达到36篇以上,采纳达到10篇以上。 2、全市各类报告、信息采纳,全年要完成国家级20篇,省级30篇,市级50篇。办公室直接完成国家级3篇、省级5篇、市级10篇。3、审计宣传考核计入《运城市审计系统工作目标争先创优考评办法》。四、审计宣传工作管理和奖励(一)宣传工作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起草的宣传材料或信息,由科长和分管局长签发后,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予以编发,重大事项报局领导签发。(二)向社会发布、公告审计结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审计宣传形成的有关资料按规定立卷,归局机关档案室统一保管。(四)关于审计宣传奖励按局机关制定的考评奖励办法统一执行。   《[推荐]进一步加强审计宣传工作的意见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XX局向社会公开承话:  一、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证期限、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廉政纪律六公开。严格按公开事项行事,建立“阳光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和决定,保证政令畅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配合相关部门降低不合理的药价。  三、增强服务意识。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做到文明礼貌、接待热情、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四、提高办事效率。能办的事情马上办,按程序办的事情限时办,不能办的事情解释清楚、说明原因。申请开办零售药店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验收、变更事项均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务必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办理和处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制作文书规范,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六、加强廉政建设。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严禁接受被监管单位和相对人的馈赠。认真查处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  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不作为乱作为,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严格按照《XX市惩治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暂行规定》从严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XXXXXX 第一条 为规范XX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立场坚定,令行禁止,恪尽职守,廉洁从政,端正行风,保守机密,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仪表整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树立良好形象。第三条 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和威望。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二)散布与党和国家的政策相违背或有损于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传播有损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四)传播有损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言论;(五)违反宪法或法律的其他政治言行。第四条 令行禁止。工作人员必须维护政令的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各项决议、决定,做到令行禁止。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办公室党组会的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二)对上级的指示拒不执行或采取消极态度;(三)公开或私下另搞一套。第五条 恪尽职守。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勤政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态度冷淡、生硬、蛮横;(二)对部门、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置之不理;(三)主观臆断决定问题,造成工作失误;(四)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五)滥用职权,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六)工作懒散,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办私事,工作消极,完不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七)对部门和基层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处理不及时;(八)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事项不主动;(九)对需要向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及时。第六条 廉洁从政。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行贿或介绍贿赂;(二)索贿或受贿;(三)贪污或私分公款公物;(四)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五)让下属单位出资或变相出资供子女上学;(六)到基层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娱乐、购物等费用;(七)由下属单位用公款为自己装修住房;(八)利用职权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九)执行公务时,接受超标准接待;(十)借开会之机,用公款旅游;(十一)用公款组织、参加或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按摩等高消费的娱乐及健身活动;(十二)无偿占用基层单位或其他单位公物;(十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十四)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十五)公款私存;(十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十七)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讯工具;(十八)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第七条 端正作风。工作人员必须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个人独断专行;(二)对下级及关系亲密者护短、迁就、包庇;(三)怂恿、暗示下级说假话;(四)编造假工作情况,欺骗上级和群众;(五)采取伪造证件等手段为自己或他人骗取职务、职称、荣誉和学历等;(六)在接受调查、取证和质询时,提供伪证;(七)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八)阳奉阴违,搞两面派行为;(九)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十)弄虚作假,破坏团结等其他不良行为。第八条 保守秘密。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同意阅读领导的秘密文电、资料;(二)泄露不宜公开的领导谈话、讲话、批示、指示;(三)泄露有关会议酝酿讨论的人事任免、奖惩等秘密;(四)向他人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通风报信;(五)未经批准私自转借、摘抄、录制、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将这些文件资料及复制品带离办公场所;(六)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作品中涉及国家秘密;(七)发现秘密文电、资料丢失或被窃不及时报告;(八)对外提供不应公开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情况;(九)其他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第九条 遵守社会公德。工作人员必须文明礼貌,品行端正,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时时处处注意维护自己在公众中的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讲公共卫生;(二)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三)遇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临危退缩,能救而不救;(四)组织参与或支持赌博、迷信等活动;(五)观看、收藏和传播黄色书刊及影像;(六)在社会生活中侵犯他人利益;第十条 弘扬家庭美德。工作人员必须尊老爱幼,生活严谨,认真执行有关法规,严格履行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二)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三)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四)乱搞不正当关系;(五)损害家庭和睦的其他行为。第十一条 仪表整洁。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着装仪表必须得体、整洁,讲究文明礼貌。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男性留长发、穿背心、拖鞋;(二)女性浓妆艳抹;(三)语言粗俗,讲脏话;(四)举止不端,粗野傲慢;(五)酗酒滋事,扰乱工作或公共秩序。第十二条 认真学习。工作人员必须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认真执行各项学习规定和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公务必需的能力。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借故不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二)不接受培训、考试或考核;(三)不接受党组及领导的正确批评或诫勉。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更好地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一、学习和考勤制度1、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干部要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要求每月集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市场信息一天以上,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并做好记录。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1)村委会每天要有专人值班,村委干部每月出勤不少于20天,每月考勤表于下月7日前交组织办备案。(2)村委会书记、主任请假必须经驻点领导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2天以内由村书记、主任批准,2天以上经村书记(或主任)同意后,由驻点领导审批。二、工作制度村干部要和镇驻片干部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镇党委的领导和镇政府的指导下,村委会对本村辖区范围内的工作要求做到: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村委会干部要实行包自然村(组)包户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村实际对各个时期的各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村委干部的工作职责(略)三、工作目标和计分办法(一)农业工作(38分)1、做好本村委会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2分)2、完成镇政府下达的各项农业生产任务。(3分)3、创办一个以上示范场或基地。(3分)4、抓好绿化造林和护林防火。(6分)5、抓好林业管理,没有出现乱滥伐现象。(3分)6、按时上交镇政府的材料和报表。(2分)7、做好新农村规划,农田保护3分;每出现一宗违章建筑扣2分。8、按时按要求完成农村合作医疗任务。(6分)9、完成镇下达的山林权证换发证工作。(7分)(完成100%的7分;95%以上5分;90%以上3分;90%以下不计分)(二)财贸工作(22分)1、按镇要求,按时完成农业税计征工作。(2分)2、按时完成农业税征收任务计16分。完成当年任务的93%计16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1分。完成当年任务的85%以下不计分,85%-88%计12分,88%以上至93%(不含93%)计14分。3、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村务公开、财务公开。(2分)4、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搞好农业开发工作,每引进一宗加5分。(以有关部门核为准)5、配合做好生猪屠宰工作。(2分)(三)社会事务工作(20分)1、没有群众集体上访到镇以上的事件。(2分)2、没有群体性恶性事件发生。(2分)3、没有出现外围六合彩的赌博行为。(3分)4、没有出现各种安全事故。(3分)5、没有非法和违法组织出现。(3分)6、及时处理民间各类纠纷。(3分)7、完成镇武装部下达的征兵、民兵整组、民兵训练。(4分)(四)殡改工作(20分)1、火化率完成镇下达任务的100%(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五)党建工作(10分)1、村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并做好会议记录交镇党委组织办。(2分)2、完成镇下达的发展新党员任务。(4分)3、健立、健全工作、学习、廉洁制度、村务和财务公开制度、村规民约等,并报组织办备案。(2分)4、党员、干部中无出现违法违纪现象。(2分)(六)计划生育工作(50分)1、计划生育率达到市下达指标以上。(15分)2、高质量落实计生“三栏”工作。(3分)3、按照“发现一例落实一例”的工作原则,及时有效地完成“四术”任务,重点抓好“纯二女户”的结扎工作。(7分)4、定期“双查”率达95%以上,每少一个百分点扣一分。(6分)5、普查普治率85%以上,每少一个百分点扣一分。(4分)6、计划内生育持证率达100%。(3分)7、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各项统计数字要及时、准确报计生办。(3分)8、组织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实施,对违章者处理率达90%以上。(3分)9、当年发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85%以上。(6分)四、重点工作的经济奖罚制度1、计生率达不到市下达的各项指标的,村委干部每人罚款200元,没出现多胎,各项计生指标达市要求以上的,每人奖200元。2、殡改工作,火化率达100%的,奖励每人200元,没有完成任务或出现土葬的,每宗村委干部每人罚200元。如果出现土葬,起棺费由村委会负责。3、出现森林火灾的,每宗村委干部每人处罚100元,没有出现火灾的每人奖励200元。4、完成当年农业税95%以上的每人奖励200元,完成95%以下90%以上不奖罚,90%以下(含90%),每位村干部罚100元。五、根据考核计分的分数,确定年终等次前三名给予奖励,如计生、殡葬、综治、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未达到市的考核指标的不列入考评范围。六、此岗位责任制从2004年3月1日起执行。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200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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