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乙方用工应当与有营业执照的劳务公司订立劳务分包合同,确保不发生拖欠民工报酬事件。
十、乙方应当完成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搞好组织和协调,解决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5)搞好项目部内部利益分配。
(6)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
(7)搞好后期管理,包括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整理和总结分析。在解职之前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的工作,包括协调签定工程保修书,项目经理部解体后人员的处理,善后工作小组的建立,帐目的移交,工程价款的回收债权债务的处理。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和评奖申报。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撤换项目经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刻制公章、私设帐户或者以擅自以甲方及其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赊欠货款。
(4)侵占、挪用工程款、专用借款或财产的。
(5)明显不能完成经营指标、出现经营危机或者有其他根本性违约的。
十二、根据乙方完成项目指标情况,按甲方奖惩规定给与奖励或处罚。
十三、担保人为乙方就本项目经营责任书中全部义务、责任,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担保书。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因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中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五、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一式 份,甲方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乙方担保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2、公司现行相关制度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