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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版)》的心得体会范文

2011-08-26 11:29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第24个教师节到来之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出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于1985、1991、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改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次修订是继1997年以后首次对规范进行修订。新规范的主题仍是“爱与责任”。与社会其它职业相比,教师职业具有其特殊性。因为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人的素质关系到民族的素质和国家的发展振兴。树人者必先树己,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显得比其它行业的规范更加重要。与旧版本相比,新规范从原来的8条缩改为6条。在保留原来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一些条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保护学生安全”一条。此外,规范新增的内容还包括抵制有偿家教、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终身学习等。

  关于“保护学生安全”:我认为,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属于社会公德而不仅仅归于教师职业道德,成年人,不管其社会职业角色是否为教师,只要不是道德低下的人,都会自觉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对于“保护学生安全”的新增内容,我非常赞同,因为教师是除了家长,与学生相处时间最长的成年人。汶川特大地震中,大批教师为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献出了生命,这些品德高尚的人,即使不是教师,也会为了救助孩子奋不顾身。为保护学生安全献出生命是崇高人性光辉的体现,是这些伟大教师自己的选择,但我们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在重大灾害发生时,教师应该为保护学生放弃自己的生命,因为生命是平等的。

  关于“抵制有偿家教”: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个人观点,如果是家长的主动需求,教师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并不影响在校的本职工作,我认为无可厚非。这和为了多赚钱养家,多打几份工一样的道理。但如果是在课堂上不好好教学,利用职务之便,强迫学生到家里补课,并向学生收取费用,则应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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