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弹劾”

【词语】弹劾

【五笔】XUYN

【拼音】dàn hé 

【近义词】毁谤 

【反义词】嘉奖 赞扬 

【解释】①指责揭发:弹劾贪官污吏。②专门的国家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行动。资本主义国家由议会行使这一职能。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监察机关负有弹劾的职责。这和司法机关处理犯罪案件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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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 tán hé ]

1.君主时代担任监察的官员检举官吏的罪状。

2.某些国家对政府官吏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劾(hé):揭发罪状。

详细释义

弹劾[tánhé]

由国家的专门机关对违法失职或职务上犯罪的官吏采取揭发和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晋书·阮孚传》:“尝以金貂换酒,復为所司弹劾。”《旧唐书·职官志三》:“凡中外百僚之事,应弹劾者,御史言於大夫。”《宣和遗事》前集:“那时有吕诲亦上疏弹劾安石。”章炳麟《五无篇》:“官吏受贿,议院得弹劾而去之,议院受贿,谁弹劾而去之?”茅盾《动摇》十:“我们应该先行检举,提出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