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