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承诺该户外广告除不可抗力的因素(遇市政动迁等政府干预或自然灾害等,而影响广告发布)外,不存在拆除的可能性。若遇市政建设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双方应按已发布广告天数,按日结算,多退少补。
十四、甲方有权监测广告发布情况。
十五、乙方需在每月的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的监测报告。
十六、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七、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违背,应服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委托代理人在本合同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盖章:________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