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议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书记必须向上级党委作出检查并说明原因。
二、每个支部要保持2—3名入党积极分子常数,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使他们了解党的基础知识。同时分配一定工作,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三、支部指定两名党员培养一名积极分子,引导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让他们在ぷ魇导?卸土冻沙ぃ?芊⑾蛏希?】斐墒臁?/SPAN>
四、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工作程序,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党员“十要十不要”
“十要”
1、要带头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三个代表”忠实实践者;
2、要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
工作;
3、要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争做单位先进工作者;
4、要积极为单位发展出谋划策,分忧解维;
5、要经常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
生活情况;
6、要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7、要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维护单位的整体利益和干
部群众的合法权益;
8、要配合单位党组织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干部
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9、要自觉维护单位形象,积极倡导并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10、要带头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十不要”
1、 不要信谣传谣,做有损党和国家利益、形象的事;
2、 不要信教或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3、 不要参与单位、社会非组织的活动;
4、 不要参加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