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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规章制度(9)

2011-08-17 10:26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2.各部门(车间)应根据《质量手册》中质量职能分配表的职能,对照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第三层次文件)要求,在每月的工作任务书列出贯标工作任务(自查、自纠),按计划组织实施,并按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各种质量活动记录,妥善保存。

  3.各部门(车间)必须每月一次对本部门(车间)质量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对查出的不符合项要及时进行整改;需协调的问题、事项以书面形式报质量管理部。

  凡各部门(车间)在月度计划中未列入贯标工作项目或未制订自查计划的,扣罚该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20元;凡部门(车间)未进行自查和未制订质量问题纠正措施及组织进行整改的,扣罚该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20元,并扣该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分2分;对纠正措施整改不及时,每项扣罚该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1分,以此类推。

  二、对公司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要求及考核

  1.月度贯标情况职能检查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内审员)每月底对各部门(车间)的日常贯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⑴ 对当月查出的一般不合格项,按每项次扣责任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1分,严重不合格项,每项次扣5分;若不能按期进行实施相应纠正措施或纠正措施实施不彻底,加扣5分。

  ⑵ 对连续二次发生同类一般不合格项,则扣该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10分,扣罚主要负责人20元。

  ⑶ 若连续二次发生同类严重不合格,扣该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30分,扣罚主要负责人200元。

  ⑷ 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彻底的,视情节轻重,对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作下岗、辞退或终止合同处理。

  2.年度内审

  由质量管理部按计划组织内审员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内审中发现不合格项或质量体系运行中的问题应予以指出,并提供书面材料。

  ⑴ 对各部门(车间)的年度内审中,凡发现一般不合格项,按每项次扣该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5分,严重不合格项,每项次扣10分,若不能按期进行实施相应纠正措施或纠正措施实施不彻底,加扣10分。

  ⑵ 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彻底的,比照“二、1.⑷”条款考核。

  三、对在第三方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的考核

  在第三方审核中,对审核中出现的不合格项(以认证中心的审核报告为准):

  1.严重不合格项(即审核没有通过),全公司扣发年终奖50%。其中相关责任部门(车间)负责人予以免职(撤职),直接责任者给予下岗或终止合同(辞退),并扣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50分,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级、降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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