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站 > 范文大全 > 文秘知识 > 规章制度 > 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2011-08-17 10:26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是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创先争优”工作目标  党支部要按照新的伟大工程总目标的要求,以“五个好”为目标,开展先进基层党支部创建活动。1、建设一个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好班子。2、培养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好队伍。3、建立一套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解决自身矛盾的较科学、规范的好制度。4、形成一种勤奋好学、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好作风。5、创造一个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好业绩。  二、“创先争优”评比条件  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2、能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开拓前进,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3、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强、作风好、廉洁奉公、团结协调,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4、善于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党员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党内生活制度健全,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有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2、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具有为党和人民甘愿牺牲个人利益的无私奉献精神。4、模范地遵纪守法,勇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有效地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教育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的尊敬和信赖。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积极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大成绩。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完成党内分配的各项任务,关心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中效果显著。3、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团结同志,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效率较高。4、党性强、作风正,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不谋私利,带头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斗争。  三、“创先争优”评比方法  “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由党支部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和党员目标管理进行一次分析、评比。县直党工委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比方法:1、召开党小组会,推荐本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名单,讨论本支部是否符合先进党组织条件。2、召开支委扩大会,由党小组汇报推荐情况,研究本支部“一先两优”推荐名单。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讨论通过“一先两优”表彰名单。报县直党工委表彰的将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整理上报。 |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4)一九八九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党支部将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5天内形成审理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审核、调查情况向支委会、支部大会通报,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将公示内容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归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辖?谝淮缑夤谙嗥??br>   3、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入党介绍人的工作: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程序:(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本人主要优缺点等。(2)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及提出自己的意见。(3)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介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4)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5)到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充分发表意见。(6)入党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场。  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本支部党员人数,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赞成、不赞成、弃权的人(票)数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宣誓人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第一部分简况。说明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第二部分写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第三部分写今后的努力方向。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程序与吸收预备党员同)  (3)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的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时间。  (5)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省、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九、恢复党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复党籍之前已调动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经基层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十、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调动工作或临时变动党小组,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必开具党员证明信。  十一、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5天。  十二、如果党员成批调往新单位,党支部可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另附名单,所附名单要加盖印章。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要分别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三、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系统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十四、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十六、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支部统一使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把所有党员的工资总额、应交纳额、实际交纳金额记入《登记簿》。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  2、党费由党总支、党支部统一收齐,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党委在银行的党费专用帐户。  3、党费上缴银行时,应填写三联单,直接到银行交款。然后将银行受理回单交基层党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4、党支部用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基层党委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县直党工委。为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必须坚持。(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学生党支部必须对涉及党、团、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或工作决策等,坚持以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方式集体讨论决定。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集体领导的原则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学生困难补助、奖学金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团员、团干、学干以及三好学生评比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二)支部委员会的分工负责制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三、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学期召开二次。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一)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学生党支部要坚持每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支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二)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要在我院的党、团、学工作中,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用完成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学生党员的工作。(三)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做好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可以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总之,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四)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要建立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的责任制。以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学生的意见。(五)党员的汇报制度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六)党员的学习制度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七)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特殊的经常的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学生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二)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六、制定计划、定期总结制度每学期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每学年制定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年度末进行党支部工作总结。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植科院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工作中的耕耘者意识、学习上的佼佼者、实践中的开拓者,不断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考核制度如下:一 、管理办法在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安排,统一部署,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要求各学生党支部及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此项考核工作。二、考核内容和措施(一)、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2、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预备党员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①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②入党以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上出现明显的缺点。③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④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作用不明显。⑤只有考评分在6分以上的才能按期转正,考评分低于6分的预备党员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延长考察期处理。(二)、学生党员的学习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其考评分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被评为优秀的,加0.5分/次/人。2、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低年级的学生党员学期考试成绩在班级前15名以外的,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考试成绩在班级前5名的,加0.5分/名次/人;高年级党员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并且在课程实习、毕业设计等环节中处处起到党员的表率作用。3、学生党员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在南湖新闻网或校广播电台上发表一篇报道加0.5分/人,在校级刊物加1分/篇,在省、市级以上加2分/篇。(三)、党员的社会工作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2、党员同学应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有突出表现的酌情加0.5—1.0分/人/次;3、党员发展过程中整理材料不积极或态度不端正的扣0.5分/人/次。(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2、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院违纪通报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0分/人/次,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3.0分/人/次。3、在正式场合自觉佩戴党徽,包括党支部举行的各种活动以及党员值班期间,对于不自觉者扣考评分0.2分/人/次。4、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如开会旷到等,党支部予以通报并扣考评分1分/次,迟到或早退的扣0.5分/人/次。三次事假均记一次旷到。5、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合格者,扣0.5分/次,党员自身卫生合格而其所在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该寝室党员0.3分/人/次。6、党员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一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义务劳动(预备党员预备期必须参加5次以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扣1分/人/次。(五)、工作完成情况1、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派的任务。2、认真如实地记载党员工作手册,定期上交,检查优秀者加1分/人,不合格者扣1分/人。 附:1、考评基准分为十分,考核监督部原则上每月对全体学生党员,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每学年在支部大会上公布考评结果,根据考评成绩评选优秀。2、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植物科技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希望全院学生对我院学生党员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四月二日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发展是高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中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与管理、培养与考核,逐步将此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的轨道,从而积极慎重地做好大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的组织与方法 1.考核工作由院学生党建办公室统一部署,全面负责,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具体由学生党支部、党小组负责实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予以配合。2.考核采取评分制,实行量化考核。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2、 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秩序,敢于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3、 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4、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地履行思想汇报制度。(二)  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一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在全班(标准班)的前10名以内,学习名次低于前10名者,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二、三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在全班(标准班)的前15名以内,学习名次低于前15名者,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考试成绩在班级前5名的,加0.5分/名次/人。3、入党积极分子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在南湖新闻网或校广播电台上发表一篇报道加0.5分/人,在校级刊物加1分/篇,省、市以上加2分/篇。(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社会工作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在学校或院里担任部长级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3分,其中主席团常委加4分;担任副部长级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2分;担任干事且表现良好者加1分/人;担任委员且表现良好者加0.5分/人。2、积极参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课外活动,且表现良好。获院级奖励者加1分/人/次,获校级奖励者加2分/人/次,获省、市级奖励者加3—5分/人/次。(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行为规范1、 遵守校纪校规,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违纪现象予以严肃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院违纪通报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0分/人/次,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3.0分/人/次。2、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注重自身影响,行为要文明。要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合格者,扣0.5分/次。3、入党积极分子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一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义务劳动(预备党员预备期必须参加5次以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扣1分/人/次。  附:1、考评基准分为十五分,原则上每月对全体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定期公布考评结果,考评成绩将作为把握入党条件的重要依据。2、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植物科技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希望全院学生对我院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关于学生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  根据党章规定,为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使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一、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每个学生党员每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二小时,其中集体学习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二小时。二、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的主要内容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重要的理论研究文章、国际国内时事政策报道;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其它指定的学习材料。三、政治理论的学习形式就坚持学习形式的多样化,采取个人自学、宣讲文件、集体讨论、重点发言、党课教育和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四、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生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和学院党总支的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期初向全体学生党员布置,学期末进行检查和总结。五、政治理论学习的基本要求1、学习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党支部的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普通学生党员,要着重结合本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进行学习;主要学生干部,要结合分管的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高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组织领导对学习要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完善计划,严格要求。3、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待批准后才能缺席,但此后必须安排等量时间补课,必要时缺席者应向党支部提交书面发言提纲;凡无正当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者,除事后进行补课外,由党支部提出批评,个人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二OO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l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l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l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l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为保证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在我局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1、局党组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对本机关的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1)领导和组织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签定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具体实施。(3)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年底向上级组织写出专题报告。(4)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5)针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抓好督促落实。(6)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履行监督职责,深入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对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7)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班子研究决定)和“三项制度”(申报个人收入、礼品登记、向职工报告招待费使用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8)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指干部廉洁自律、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2、局党组书记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书记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1)每半年召开一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重要事项要及时组织进行研究。(2)组织对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各种工作事项。(4)切实搞好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搞好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质量;及时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5)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3、主管局长廉政建设责任主管局长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1)协助局长和书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分工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强化公仆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按县委统一部属,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3)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规范管理。准确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动态,抓苗头,抓隐患。(4)及时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科室存在的不正之风,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并及时向局长报告。(5)积极参加主管科室工作会议,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6)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4、科室领导廉政建设责任根据分工对分管的廉政建设工作及本科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协助主管局长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制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并指导部属认真学习廉政法规,增强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保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真正得到落实。(3)及时解决本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纠正“吃、卡、拿、要”现象,坚决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带头遵守廉政规定。(4)每月召开一次科(室)务会,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使高素质、有能力的干部走上重要工作岗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任用股级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任用股级职务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群众观,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二、竞争上岗的范围此次竞争上岗仅限于提拔副股级职务或由副股级职务升任正股级职务的人员。原已任命的副股级干部不报名参与竞争或参与竞争而未成功的,保持原职务不变。三、竞争方式及数量此次竞争上岗采取职务资格竞争的方式,设5个正股级职务、4个副股级职务。参与竞争的人员通过面试、民主测评、考察等环节竞争取得股长或副股长的任职资格,由局党组研究确定上岗人员的具体职位。若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竞争职务数,则不实行竞争上岗,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民主测评环节,最后由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四、竞争人员资格条件(一)具有履行职务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四)参加工作满两年;(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六)机关人员参加公务员培训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七)报名竞争正股级职务的必须是现任副股级职务人员。五、方法步骤1、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陈树华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明确填写拟竞争职务资格以及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等,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公布准予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务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时限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张榜公布。4、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主要是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务资格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测评会,对竞争者进行测评。民主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共五项,细分为18个要素,每个要素划分为“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个档次并确定不同的分值,各档次折算分数分别是:“胜任”为占该要素分值的100%、“基本胜任”为占该要素分值的50%、“不胜任”为0分。民主测评主体分为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其他人员两类,测评票分别统计,各占分数的50%。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票,然后由工作人员汇总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分。民主测评结果张榜公布。5、组织考察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面试、民主测评两个环节的竞争,按照面试占40%、民主测评占60%的比例计算出分数,加上考察得分,计算出总分,由局党组根据总分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及最低入闱分数。考察分数的确定主要考虑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和表彰情况两个方面。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次加2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的,不加分。表彰情况包括综合评比表彰和业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单项奖励。受局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一次加1分,受县委(含县直机关党工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一次,加3分,受省级以上表彰一次,加4分。总分相同人员以学历、资历作为参考条件。对民主测评分数低于70分,经考察确属不胜任的,不作为任职人选。考察对象确定后,局党组组织人员成立考察组,采取填写征求意见表及召开个别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考察完毕,考察组写出署名的考察材料,向局党组汇报。6、任职局党组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确定后,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核。经县人事局审核后确定的任免人员,属人事部门任免的,由人事部门行文公布;属本单位任免的,由本单位行文公布,并将公布文一周内送人事部门备案。事业单位新提拔的股级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两年。六、纪律要求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面试试题、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打人情分;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行为。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 进一步加强审计宣传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扩大审计的社会影响,让社会全面了解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行政执法权威、树立审计队伍良好形象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审计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审计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审计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审计宣传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是优化审计监督环境、推进依法审计的重要手段之一,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是全社会理解审计、支持审计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同时也是审计部门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审计部门不断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扩大审计社会影响的重要标志,是对审计管理工作的有力促进。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审计监督将越来越重要,为此,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通过有力的审计宣传工作为领导的决策落实、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二、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审计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突出重点,坚持扩大审计影响、树立审计权威的方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促进各项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推动审计事业的发展。审计宣传的总体要求是:在内容上,一是要大力宣传审计部门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二是要大力宣传审计战线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的事迹;三是要大力宣传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四是要按照组织原则和管理程序,适度披露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的问题;五是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告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等,提高审计宣传的震慑力。在原则上,坚持实事求事,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严格审批的原则。力求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努力为审计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在对象上,要在继续抓好对全社会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宣传,扩大审计宣传的影响力。  在形式上,增强精品意识,提高宣传工作质量。要动大脑筋、有大思路、搞大策划,对有份量、有意义、有开拓性的工作及时报道,争取登大报、上头条,多出一些有深度、有见解的精品材料,提升宣传工作品位。在手段上,要在抓好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重点加强电视、重要报刊等主要媒体的宣传,加强网络媒体的宣传,提高审计宣传的直观性和覆盖面。从今年起,市县区审计局有关审计宣传方面的文件、信息等直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与市局进行传递,提高审计信息的及时性和效率性。三、审计宣传的任务与考核1、市局各科室全年报送信息达到12篇以上,各业务科室每个审计项目完成都必须写出审计建议或信息,全年必须撰写两篇以上调研报告或论文,各县市区审计局全年报送审计信息必须达到36篇以上,采纳达到10篇以上。 2、全市各类报告、信息采纳,全年要完成国家级20篇,省级30篇,市级50篇。办公室直接完成国家级3篇、省级5篇、市级10篇。3、审计宣传考核计入《运城市审计系统工作目标争先创优考评办法》。四、审计宣传工作管理和奖励(一)宣传工作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起草的宣传材料或信息,由科长和分管局长签发后,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予以编发,重大事项报局领导签发。(二)向社会发布、公告审计结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审计宣传形成的有关资料按规定立卷,归局机关档案室统一保管。(四)关于审计宣传奖励按局机关制定的考评奖励办法统一执行。   《[推荐]进一步加强审计宣传工作的意见
觉得本文对您有用,想收藏下来!方法很简单: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