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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营运合作协议书(5)

2011-09-05 17:31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第六条 决议事项:
    (1)普通决议:公司章程对一般决议方式采普通决议,即应有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股东出席,以出席股东过半数之同意行之。
    (2)轻度特别决议:有关公司重大行为,采特别决议,诸如委托经营与他人共同经营缔结变更或终止出租全部营业,让与全部或主要部份之营业或财产,受让他人全部营业或财产,对公司营运有重大影向者,发行新股分派股息,董事竞业之许可,转投资,变更章程等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以出席股东表决过半数同意之。
    (3)重度特别决议:公司解散或合并,公司债之发行等需有应有代表四分之三以上股东出席,以出席股东表决过半数同意行之。
第七条 解散事因:
  本合作之公司因下列事由而解散:
    (1)章程所定事由解散
    (2)公司目的事业不能成就者
    (3)股东解散之决议
    (4)与他公司合并
    (5)破产
    (6)解散之命令或裁判
第八条 清算:
  公司之清算以董事或选派清算人为清算人,清算人之执行发生显著之障碍时,法院依债权人或清算人或股东之声请得进行特别清算。其职务如下:(一)了结现务(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三)分派盈馀或亏损(四)分派剩馀财产。
第九条 违约金:
    (1)若乙方不履行合作契约之生产义务,甲方得经催告限期履行,逾期仍不履行时,甲方得解除本合作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既收资本款全部退还甲方外,并双方约定应赔偿甲方_________元。
    (2)若甲方不履行合作契约之条款义务,亦同。
第十条 留置权:
  若乙方不履行合作契约之义务,甲方可留置工厂生产中和生产後之成品和半成品,并依法将留置财产折价或变卖,以其价款优先受偿之权。
第十一条 智慧财产权之归属:
  甲方所为之技术知识移转,其专利,著作权和营业秘密均属甲方所专有。惟有经甲方特许授权,乙方不得洩露本契约之营业秘密和违反甲方专属之商标专利和著作权。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订单生产之全部或一部转由第三人承制或转包,更不得将本约之一部或全部移转他人,如有违反,乙方愿受_________元惩罚性赔款。
第十二条 准据法和管辖法院:
  本契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为准据法。若有法律诉讼纠纷,甲乙双方愿以商务仲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法院。
第十三条 完整条款:
  本合作设厂契约,经签订後视为完整契约,任何契约前或当时之书面或口头约定不得抵触本完整契约。订立契约後之口头或书面,非经双方以书面同意外,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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