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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国际)(40)

2011-09-18 15:29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需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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