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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室内装饰设计合同(34)

2011-09-21 15:26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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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2.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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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交付日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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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5.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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