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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2)(37)

2011-09-24 17:25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a)在上述合同原订的有效期间,和政府可能同意的任何其延长期间(无论是否通知担保人)以及在任何根据合同所需要的担保的有效期间,履行和完成上述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承担事项、约定事项、条款、条件与协议,并且还履行和完成今后可能以上述合同做出的任何和所有经正式批准的修改中所规定的一切承担事项、约定事项、条款、条件与协议,而担保人谨此放弃得到关于这种修改的通知和权利;以及
 
  (b)向政府缴纳从当事人在本保证书为之提供保证的该施工合同进行中所支付的工资内征收、扣除或预扣的政府规定征税的全部金额:则上述义务即宣告无效。
 
  当事人和担保人已在上述日期在此保证书上签字盖章,以资证明。 

  注:①附录为投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填写此投标书和附录里的所有空白。 
    ②此处填写借款人的姓名__称借款人为政府可能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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