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朝觐”

【词语】朝觐

【五笔】FJAK

【拼音】zhāo jìn 

【近义词】会见 拜见 朝拜 

【解释】①臣下拜见君王:可在朝觐时禀奏。②阿拉伯文h·djdj的意译。伊斯兰教五功之一。即穆斯林赴麦加朝拜克尔白的宗教礼仪活动。伊斯兰教规定,凡身体健康有经济能力的穆斯林,不分性别,在道路安全的情况下,一生应去麦加朝觐一次,作为必遵的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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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 cháo jìn ]

1.旧指拜见皇帝。

2.伊斯兰教五项基本功课之一。该教教徒规定于教历每年十二月到“圣地”麦加进行朝拜等项宗教活动。觐(jìn)。

详细释义

朝觐[cháojìn]

谓臣子朝见君主。

《礼记·乐记》:“朝覲,然后诸侯知所以臣;耕藉,然后诸侯知所以敬。”《文选·曹植<应诏诗>》:“嘉詔未赐,朝覲莫从。”李善注:“毛萇《诗传》曰:覲,见也。”唐李肇《唐国史补》卷上:“淮西贼将僭窃,问仪注於鲁公。公答曰:‘老夫所记,唯诸侯朝覲之礼耳。’”章炳麟《论式》:“经术已不行於王路,丧祭尚在,冠昏朝覲,犹弗能替旧常,故议礼之文亦独至。”

伊斯兰教徒拜谒圣像、圣地,为教徒五项基本功课之一,该教规定凡身体健康有经济能力的穆斯林,在道路安全的情况下,一生应去麦加朝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