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李贽”

【词语】李贽

【五笔】SBRV

【拼音】lǐ zhì 

【解释】明代思想家、文学家。原名载贽,号卓吾、宏甫、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回族。中举人,官至云南姚安知府。后移居各地,著书立说,被当朝者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逮捕,自刎于狱中。哲学上属王阳明心学一派,师事泰州学派大师王襞,公然以异端自居,批判儒家道德和封建传统,肯定人的正常欲望的合理性。文学上反对复古摹拟,主张创作要崇尚自然,并提倡戏曲、小说。其主张对汤显祖、冯梦龙、袁宏道等有重要影响。有《焚书》、《藏书》、《续焚书》、《李温陵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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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李贽(1527年~1602年),汉族(一说回族),福建泉州人。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李贽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嘉靖三十一年举人,不应会试。历共城教谕、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今湖北省红安县)、湖北麻城芝佛院。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间还有不少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最后被诬下狱,自刎死于狱中。李贽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其重要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史纲评要》。他曾评点过的《水浒传》、《西... 查看百科

详细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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