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 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 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 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 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 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 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 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 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 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 离职。
订立合同双方:
资产所有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经营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改革精神,按照____市人民政 府批准在____厂试行(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决定,通过全市公开招标和认真 评议,择优选中乙方为____厂资产经营责任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 定,特订立本资产经营责任合同。
第一章 经营责任期限
本期经营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____个月。
第二章 经营责任目标
一、经营期间,乙方保证实现利润总额____万元(含所得税,不含帐面亏损)。 每年实现目标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该年12月31日实现____万元; ____年度实现____万元; ____年度实现____万元; ……。 二、按经营期间实现利润总额计算的资产实际价格为____万元,如上确有保证 的增上之后的资产价格为____万元(计算公式及说明另列,略) 三、对在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企业的潜在亏损,按财政局所核实的金额, 在经营期间分年进入成本,逐步消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的帐面亏损,用企 业税后留利弥补。 四、在保证实现____万元目标利润的同时,按年折旧率10%提取折旧基金, 按5%提取大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