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顶级域名注册协议(27)
│五、要否在国外先办理查询: │
│六、国内注册证号码: │
│ 注册日期: │
│ (国内注册图案须与申请商标图案相符) │
│七、最早使用日期: │
│ 在中国或其他国家 年 月 日 │
│ 在申请国 年 月 日 │
│八、曾在哪些国家(地区)注册成功: │
│九、该商标在申请注册国家(地区)的销售代理人或客户名称及地址: │
│十、备注: │
│ 年 月 日 │
│ │
└──────────────────────────────────┘
附件
我国的当事人向外国国家(或香港地区)申请商标注册,应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我国驻外使馆商务处(经商务处介绍当地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驻香港商务机构或直接委托外国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事宜;外国个人或企业来我国申请商标注册,也应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办申请。委托代办申请商标注册,应按规定填写委托书,注明委托代理的权限,委托人签字后即生效。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商标注册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_________的资源和信息服务优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公司注册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三章(法人章、公章、财务章);
2.约定的其他服务:
_________。
觉得本文对您有用,想收藏下来!方法很简单: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