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
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
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
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
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__(盖章)
经办人:__(盖章) 经办人:__(盖章)
负责人:__(盖章) 负责人:__(盖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 开户银行、帐户____
__年__月__日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编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价格
质保期限
CPU
主板
内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