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站 > 范文大全 > 文秘知识 > 规章制度 >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制度(85)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制度(85)

2011-08-16 21:55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第二十七条  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  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    解 聘

第三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觉得本文对您有用,想收藏下来!方法很简单: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