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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发展协议(25)

2011-09-24 17:13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11.5 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2章 调度通信
    12.1 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监督调度通信系统的可靠运行,负责调度通信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调度指挥,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负责调度端通信设备及通信线路的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3)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4)指导、协助乙方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电厂端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电厂端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2)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12.3 乙方与甲方电力通信网互联的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协调一致,并征得甲方的认可。
    12.4 乙方使用与甲方电力通信网相关的载波频率、无线电频率,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12.5 双方应有备用通信系统,确保电网或电厂出现紧急情况时的通信联络。
    12.6 乙方的调度通信系统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
          (1)通信电路运行率≥_________%。
          (2)设备运行率≥_________%。
    12.7 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3章 事故处理与调查
    13.1 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厂应按照各自管辖范围,依据电力系统调度程规和电厂现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迅速地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相互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13.2 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现场规程明确规定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处理的除外)。
    13.3 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XX)、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电网结构、运行特点及电厂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处理原则与具体的反事故措施,并对电厂应采取的必要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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