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 弄 号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 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微波炉 吊扇 音响 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