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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党课学习材料(2)

2013-06-26 15:52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⑴选举中有欺骗、贿赂、威胁或因家庭宗派势力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权利的,上级党组织有权作出选举无效、重新选举的决定,报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执行;⑵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⑶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⑷选举中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⑸遇到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8、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是否可以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精神,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不能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

  9、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转到外单位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的精神,因参加短期培训、学习或参与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等原因,按规定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由于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还在原工作单位,在原单位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鉴于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要参与讨论决定党内重要问题,选举党的领导机构,所以,在提名和选举党代表时,既要充分考虑代表人选的政治素质和代表性,也要考虑选出的代表能否按期参加代表大会。对于因前面所述几种原因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确实不能按期回来参加党代表大会的党员,一般以不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为好。

  10、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在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的过程中,对于那些曾经受到过党内警告、严重警告以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要具体分析他们的一贯表现和受到党内处分以后改正错误的情况。只有那些能够认识错误,并在实践中证明已经改正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各方面表现好,得到所在党组织大多数党员的信任,确实具备代表条件的,才能够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11、在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已调离原选举单位,其代表资格是否有效?

  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在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以内调动工作的,其代表资格仍然有效。如已调离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并已将党组织关系转出,则不能作为代表出席党代表大会。在这种情况下,如工作需要和条件允许,原选举单位可以补选代表。

  12、在什么情况下代表视为出缺?出缺后怎么办?

  经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般可视为出缺:①死亡;②患精神病不能履行代表职责;③本人辞去代表资格,并经选举单位多数党员(代表)同意;④由于各种原因被取消代表资格;⑤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调到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以外单位工作,并已将党的组织关系转出。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出缺时,可由原选举单位补选。因时间关系来不及补选的,经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以不再补选。

  13、代表选出后,因特殊原因推迟召开党代表大会时,是否要重新选举代表?

  党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之前,应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代表选出之后,要按照党的委员会所作决定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时间,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如发生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会,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自行决定推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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