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样本(33)
(4) 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 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 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你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 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 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 物业管理
1. 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 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 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 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么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 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 XXX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 XXX
四、 管理费用
1. 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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