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系统管理员须协助员工在其个人办公电脑上安装邮件软件,设置好各种应用功能。员工应熟练使用邮件软件的各种功能,员工每日上班后,须及时打开邮件软件,及时接收、阅读、回复电子邮件,并做好重要电子邮件的备份。
员工发送较为重要或紧急的电子邮件,发送后,还应采取其他方式知会收件人(如电话转告等)。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配备的电子邮件在互联网订阅各种邮件,不得用于非业务用途。
第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总部行政管理中心制订、修改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仅适用于集团总部,集团各下属公司可根据本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通讯管理制度,并报集团总部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二○○三年元月份开始正式实施,试行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