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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资管理办法(32)

2011-08-16 21:55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三、委办室考核标准
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考评,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
(一)优秀: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或超标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讲政治、讲正气,团结协作、工作创新务实,业绩突出;按时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意识强,文明办公,办事效率高,表率作用好;无失泄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好;按时上报目标计划和月、半年、全年目标管理责任制自查执行情况;规章制度健全,无违章、违纪和工作差错。
(二)达标: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团结协作,工作认真,业绩明显;基本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态度较好,办事效率比较高,无不良反映;基本按时上报目标计划与自查情况;无失泄密及安全责任事故;制度基本健全,无违纪和明显工作差错。
(三)未达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未达标
1、年度工作目标因主观原因有两项以上未完成;
2、工作有较大失误或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工作人员有违章或违纪行为;
4、服务态度差;
5、办事效率低;
6、保密或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出现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7、领导小组认定其它影响工作的行为。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制定目标
1、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应科学、合理、符合本部门实际,量化部分要细致、明确,并责任到人,不能量化的目标应具体、逐条、逐项写清楚。
2、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查签发,年度工作目标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上报备案;每月28日前将下月工作目标计划报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3、报送目标计划和完成目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纳入考核范围;两次未按时上报者给予批评,3次按未达标处理。
(二)自查情况通报
1、各委办室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对工作目标组织一次自查,并填写《完成月工作目标情况表》。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或出现其它问题,应在情况表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每年2月起每月10日前必须将本委办室上月完成目标情况表报送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2、目标管理办公室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和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3、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全机关进行书面通报。
(三)半年初评、年终考评
1、半年初评、年终考评工作由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各委办室每年7月10日前写出自检报告送目标管理办公室,并准备好应检的各种资料。
3、每年7月底前,目标领导小组提出各委办室初评结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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