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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严肃校纪、端正考风,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根据《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考务管理有关规定》、《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开课部(教研室)主要职责
开课部(教研室)的教学管理干部,包括部(教研室)的主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正副主任、实验室主任,负责所承担课程的相应考务工作。
1、组织召开教师考务工作会议。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由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培训监考教师,加强对监考教师进行监考职责及考务教学事故处理的宣传,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树立优良的教风。
2、严格按照学校《本科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包括实践性教学)的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的原则,遵照执行。
3、督促每个教研室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命题工作。(命题要求详见二)
4、主管试题保存人员,要作好试题的保密工作。
5、教学秘书负责与教务科协调安排考务的所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