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发展合作协议书(21)
5.4.5 双方认为需要商定的其他具体事宜:_________。
5.5 乙方提交并网申请书时,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中文资料(需要在并网启动过程中实测的参数可在机组并网后_________日内提交),包括:
(1)潮流、稳定计算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所需的发电机(包括调速器、励磁系统)、主变压器等主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及实测参数(包括主变压器零序阻抗参数)。
(2)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图纸(包括发电机、变压器整套保护图纸)、说明书,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报告。
(3)与甲方有关的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技术说明书、技术参数以及设备验收报告等文件,电厂远动信息表(包括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比及遥测满刻度值),电厂电能计量系统竣工验收报告,电厂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有关方案和技术资料。
(4)与甲方通信网互联或有关的通信工程图纸、设备技术规范以及设备验收报告等文件。
(5)机组励磁系统及pss装置(设计、实测参数)、低励限制、失磁、失步保护及动态监视系统的技术说明书和图纸。
(6)其他与电网运行有关的主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和实测参数。
(7)现场运行规程。
(8)电气一次接线图。
(9)机组开、停机曲线图和机组升、降负荷的速率,机组agc、avc、一次调频有关参数和资料。
(10)厂用电保证措施。
(11)机组调试计划、升压站和机组启动调试方案。
(12)电厂有调度受令权的值班人员名单、上岗证书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3)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自动化、通信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第6章 调试期的并网调度
6.1 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可进行电厂并网运行调试。
6.1.1 电厂调试运行机组应视为并网运行设备,纳入电力系统统一运行管理,遵守电力系统运行规程、规范,服从统一调度。
6.1.2 电厂应根据已确认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编制详细的机组并网调试方案,并按调试进度逐项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
6.1.3 具体的并网调试操作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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