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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许可协议(6)

2011-09-05 14:49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第十条 通讯
  各方之间的所有通讯应当送达到其各自注册地点。如果通过挂号信或国际邮件送达,它们应当被视为在发出后十日内收到。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仲裁
    11.1 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适用。
    11.2 由本协议产生的且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纠纷或索赔应当只能通过仲裁最终解决并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的仲裁规则。
    11.3 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进行。仲裁庭由根据cietac指定的三(3)名仲裁员组成。
    11.4 各方应当承担其自己的仲裁费用。
    11.5 在仲裁期间,本协议的规定仍应当适用。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实质方面一致。
  本协议中英文原件各一式三(3)份。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三之附件一:许可方体系专利和许可技术
  许可方的资料
  许可方专利和产品名称
  许可方管道模型
  所有材料的规格
  所有零部件和所有装配图纸的设计
  方法说明,包括所有装备和工具图纸

本附件五(“许可合同”)条款规定,在以下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用作卖方按合同(本附件五构成其一部分)所供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卖方即将该系统许可给买方。
1.许可的授予
  卖方(下称“许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条款和条件向买方(下称“被许可人”)授予使用和复制本许可合同第10条所列及产品规格所述软件程序的不可转让的非独家许可,而被许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条款和条件接受该许可。本许可合同第10条所列的、构成_________控制系统的程序,与其任何拷贝、复制件或摘录一起,在本附件中统称为“程序”。除本附件具体规定的以外,未授予任何许可,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
2.使用限制
  被许可人只可将程序用于卖方按本合同条款提供作为每个系统一部分的计算机,例外的是,如果_________系统计算机因为发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进行保养性维修、工程设计变更、特制件或模型变换期间不能操作,则亦可将程序用在被许可人的备用计算机上,直到_________系统控制用计算机修复到操作状态为止。被许可人只能将程序用于直接的内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程序供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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