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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合同书(21)

2011-09-18 15:27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9.2 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全部技术文件进行合同产品的生产。
    第十条 税费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所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所取得的收入,要按中国税法纳税,所纳税款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合同货款时代乙方从其付款总额中扣除,并由中国税务当局出具原本证明,说明税款已缴纳。
    第十一条 仲裁
      11.1 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如果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
      11.2 仲裁地点在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机关,仲裁程序按中国贸促会仲裁机关的程序进行仲裁。
      11.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遵守。
      11.4 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一部分外,不受仲裁影响的那一部分双方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人力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12.2 发生人力不可抗力的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人力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事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政府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给对方,予以认证。
      12.3 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影响了合同的执行,如果事故延续20天以上,则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协商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13.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订后,双方分别向各自的政府或审理机构申请批准,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均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另一方,然后用航空挂号信予以确认。
      13.2 本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双方各执1份为凭。
      13.3 双方同意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联系均使用中文或英文进行。凡属正式通知以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3.4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甲方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及设备生产和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后60个月。合同有效期满,无须任何手续,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3.5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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