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一点不太显著,因为它们至少提出要用关于实践道德进步的价值判断去解释关于
进化的理论命题;另一方面,它们也更加紧密地依靠社会科学,用(偏向生物学的)经验
科学的进化概念,来填补历史哲学关于历史规律的唯心主义论述所遗留下来的空白。
韦伯重新接手合理化主题,并使之成为一个社会学的问题;主宰当时科学史语境的,
是对19世纪进化论的批判。批判的焦点可以用上文的关键词来加以明确。在这里,我将从
反方向来清理历史哲学的上述基本假设:批判的焦点是进化决定论,道德自然主义以及发
展理论的普遍主义和理性主义。
进化决定论(evolutionaerer determinismus):从兰克(l. v. ranke)和萨维尼(
f. k. v. savigny)开始,精神科学就在历史学派内部逐步形成了,而且一直伴随着方法
论的反思【21】。这些方法论的反思最迟到狄尔泰就已经发展成熟,即发展成为一种历史
主义(historismus)。历史主义批判既针对辨证的历史理论和社会理论,也针对进化主
义的历史理论和社会理论。我们这里主要关注的是这场争论的结果,亦即否定为自然主义
文化寻找发展规律的做法。历史主义认为,文化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由意义关系建构起
来的对象领域,表现出来的是结构主义的合规律性,而非规约论(nomologisch)的合规
律性,更不是进化的合规律性。具有反讽意味的是,历史主义把文化科学与生物科学,或
者说,与自然科学的样板区分了开来;正是历史主义的这一做法,促使了韦伯重新从非历
史主义的合理化角度,去提出现代社会发生和发展的问题。如果我们认真对待历史主义的
批判,朝向一定目标的渐变就必然会被还原为意义关系或观念的内在逻辑,而非社会系统
的进化机制;人们也必定会从结构主义的角度,而非根据社会进化的规律,来解释这一渐
变。此外,韦伯的这种历史主义遗产彻底妨碍了人们正确对待系统功能主义当中的一些值
得注意的内容。
道德自然主义(ethischer naturalismus):韦伯自身属于德国新康德主义西南学派的
传人【22】。就精神科学和文化科学理论而言,文德尔班(h. windelband)和李凯尔特
(h. rickert)同狄尔泰以及其他历史学派哲学家的立场是一致的。但在与社会科学进化
主义理论的争论过程中,新康德主义超越了其二元主义的科学哲学,发挥了一种特殊的影
响,而且是因为他们的价值理论。新康德主义在方法论层面上区分了实然(sein)和应然
(sollen),区分了事实的断定和价值的判断,并且在实践哲学中坚决反对一切道德自然
主义。这就是韦伯在价值判断论证中的立场背景。韦伯批判进步概念和进化概念,正是因
为它们在经验科学中发挥了潜在的规范作用。韦伯对于道德领域中的自然主义错误结论十
分敏感,甚至对于描述命题和评价命题的泛滥也十分敏感;韦伯的这种敏感受到了康德和
新康德主义价值哲学的影响,当然,这种敏感也有负面作用,它在韦伯那里和一种非康德
的历史主义观念联系在一起,这种观念就是:怀疑实践理性的论证力量。韦伯在方法论层
面上坚决反对道德认知主义和道德自然主义。
普遍主义(universalismus):19世纪的精神科学和文化科学更加关注社会生活方式,
传统,价值以及规范的变化范围。历史主义把自身传统和思维方式的相对性经验归纳为如
下问题:即经验科学中设定的合理性标准难道自身不是有着时空限制的文化,亦即现代欧
洲文化的组成部分,因而丧失了其普遍有效性要求。但是,对于多元文化当中是否也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