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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儒家与自律精神的确立(10)

2016-09-22 10:01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在摆正了天的位置之后,董仲舒另一个重要的任务是“由天道推演人事”,对人尤其是天与人的关系予以重新解释。

天与人,如前所述,虽然是自原始宗教以来中国古代世界观中不可或缺的两极,然而,在不同时代、或不同思想文化体系中,对两者的权衡轻重或关注的程度仍然是有所不同的。例如,就先秦神学和儒学而言,前者往往更偏重于天及天道问题,而后者则往往更聚焦于人以及人道问题。但是,自董仲舒开始,与汉代神学的儒学化和儒学的神学化趋向相一致,天与人及其相互关系在儒学和神学的结合中得到更为并重和集中的表述。

在董仲舒那里,人的地位似乎有所提升:有时天、地、人三者并举——“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立元神》)”(p37) ;有时人与天地、阴阳、五行同位——“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故数者十而止,……天至人而毕(《天地阴阳》)”(p98-99) ;有时人甚至被视为万物之至贵——“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副天数》)”(p75) ;人甚至可以“绝于物而参天地(《立元神》)”(p38) 。但是,从根本上讲,董仲舒所理解的天人关系,仍然是天主人从。这主要集中体现于他着名的“天人感应”论。

天人感应论的基本思想之一是所谓“人副天数”。董仲舒认为,人是天所创造的;天所以生人,是为了实现天的意志;这样,人,归根到底,是天的缩影:

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喜,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乐,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为人者天》)(p64)

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人副天数》)(75)

耶稣说上帝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人类;董仲舒亦称人是天的缩影。两相比较,其人副天数思想的神学色彩不言而喻。

董仲舒“天人感应”论的又一基本论点,是“谴告论”:人既为天所创造,当人违背了天的意志时,就会招致天的震怒;天亦会以各种灾异以示谴告和惩罚:

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必仁且知》)(p54)

作为“公羊春秋学”的代表人物,董仲舒习于以阴阳家之言解说《春秋》的微言大义,甚至不惜将春秋二百四十余年的历史启示,比附推衍至“非常异义可怪”的地步。此外,在《天人三策》中,他对春秋历史的解释,亦充满这种“天人感应”和“谴告论”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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