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农村党政组织民主决策管理机制。镇党委为加强农村“两委”廉政建设,制订了《关于加强村级组织重大经济活动管理的意见》,为各村规范民主决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集体决策、公示公开。关系到各村整体发展的各项决策,如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人事管理、生育指标和宅基地申报、低保护、困难互申报、集体用工等事项,都要按照书记主任体方案,班子成员定方案,党员村民代表通方案,向全村村民群众公示方案的民主决策程序进行落实;二是依法行政、公开竞标招标。各村实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都要把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上报镇党委、镇政府,经相关法律、职能部门科学论证之后,通过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在社会上实行公开竞标招标,严禁暗箱操作,多年来全镇街道硬化、校舍修建、景区开发、河道治理、公墓建设均没有出现暗箱操作的违规行为。